教育内容的层级设置实质上体现出了基础与应用和提高之间的关系。在中世纪大学这种层级设置包括两部分:一是作为基础学科的文雅教育;一是在文雅教育基础上设置的法律、医学和神学等学科。中世纪大学,无论是巴黎大学还是波隆那大学,都以文雅教育作为其教学的核心与基础。学生只有经过文法学院的学习获得相应的资格之后才能够进行其他学科的学习。一般学生在14岁左右入校进行学习,到21岁左右才完成他们在文法学院的学习。这一阶段学生主要学习“七艺”,但“七艺”内容已与以前有所区别,有所改进。例如,逻辑学则按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进行了重新阐释,同时引入波菲里的《导言》;文法学习则是狭隘地根据普里西安的论文,不包括文学;修辞学和哲学在巴黎大学被认为是次要学科,但波隆那大学由于其典型的法律中心,则特别强调对修辞学的学习。这一时期教学内容设置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大量引进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学说,由此也展开了教会与大学在教学内容设置上的争论。亚里士多德学说在大学内的盛行与当时人们所持的观念有关,“当时大多数知识分子都乐观地认为亚里士多德学说尤其是逻辑学说能够解决人类智力生活领域内的所有问题”。在这一时期,逻辑成为文学院的主要课程,并且掌握相应的逻辑知识也成为文学院主要的培养目标。在其他教学内容的选择方面,学校则选择古代教父们的权威作品,这是当时主要的教学内容之一。通过在文学院长达6年的基础学习,学生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才被允许升入法律、医学和神学等具有较强职业定位的学科进行学习。所以一般都认为:在早期大学的四个学院中,文学院是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的本科。对此,包文曾明确指出:“文雅教育是必修课程的核心和基础,所有的文学院学生只有在成为文学院教师后,在条件许可情况下才能进入更高一级的学习。”[81]由此不难看出,文科是中世纪大学所有学科的基础,而神、医、法三种职业定向性学科的学习则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其最终目的则在于为更好进行这三科的学习提供知识、智力方面的准备。这实质上涉及如何处理人文基础学科与实用性职业学科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现代高等教育,由于专业细分程度加深,其本身的职业定位越来越单一。这就使得高等教育很多时候过分注重了职业性的一面,而忽视了人文的一面。中世纪大学这种教育内容的层级设置相信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借鉴和启示。
在教学方法上,这一时期大学主要采用讲授法(lectiomethod)、讨论法(quaestionesdisputatae)和问题法(quaestio)等三种。其中讨论法和问题法成为中世纪大学一种模式化的教学方法,一般包括学生之间的讨论、教师之间的讨论和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讨论三种;学生讨论每两周进行一次,讨论前由教师给定讨论题目,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加以准备,后进行相互间的辩难,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评论;而教师间的讨论类似于现代大学的学术讨论,每年举行两次,会上教师可以就与学问相关的任何问题进行讨论。讨论法和问题法主要用于神、医、法三科的学习;而在文学院阶段仍然以讲授为主。讲授法主要包括教师阅读和教师评论两个步骤,有时也进行一些相关的讨论。这一方法在文学院的应用的目的主要在于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为他们的进一步学习奠定深厚、坚实的基础。
(四)学位制度的中世纪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