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虽然强调《圣经》的权威性,但他并不一概排斥世俗的学术和文化,而是认为世俗学术中的一些知识不仅有助于传播教义,而且有利于培养信仰。他说:“修辞学既然对坚持真理或反对谬误都有用,谁敢说体现在真理辩护人身上的真理在反对谬误时(会)解除武装呢?例如,那些力图说服人们什么是谬误的人,应当知道如何提出问题,以便使对方进入一种友好的或注意的或愿意受教的精神状态,而同时真理辩护人却又不知道这种艺术,有哪个愚蠢的人会认为这是明智的呢?”[49]他又说:“如果那些被称为哲学家的人,特别是柏拉图主义者说了一些确实为真的、与我们的信仰相一致的话,我们不应该害怕,而要把这些话从它们不正当的主人那里拿过来,为我们所用。”[50]奥古斯丁的这两段话表明,古典文化之所以能够为基督教服务,原因在于它们不是古典文化作者本人的发明,而是上帝恩赐给人类的精神财富,但却被“邪恶、不正当地奉献给恶魔”,因此,基督徒“应该取回它们,用于传授福音”。他曾以《出埃及记》里以色列人掠夺埃及人财富为例,说明基督徒也可以合法使用异教徒的精神财富,他指出:“异教徒各科学问不只是错误和迷信的幻觉、殚思劳神的谜团……也含有适合真理之用的自由学科教育、极为卓越的道德规则以及一神崇拜的真理。”[51]当然,奥古斯丁也清醒地认识到古典文化必须经过一番改造,才能被基督教所利用。他说:“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带走的金银衣物与他们后来在耶路撒冷所罗门王统治的鼎盛相比是贫穷的,同样,从异教徒书籍中搜集到的有用知识与神圣典籍的知识相比也是贫乏的。不管人们从其他来源学习到什么东西,都要谴责有害的,包容有用的。”[52]“有害”与“有用”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圣经》,基督徒应在信仰指导下对古典文化进行去芜存真的清理。
从其对古典文化的态度出发,在世俗知识中,奥古斯丁更为注重“自由学科”。他认为通过文法、修辞、辩证法、几何、音乐、数学、天文等学科的学习,既可以使学习者进行比较、判断,学习到其中所含有的真理、卓越的道德规则和正确的论点,更为重要的是,有助于认识永恒的存在,认识上帝的至真、至善、至美。在自由学科中,奥古斯丁最为重视修辞的学习和雄辩才能的教育和训练。他认为,只有掌握修辞与雄辩艺术,人们才能更好地赞美、歌颂上帝,宣传基督教的信仰,批判和驳斥各种异端邪说或世俗文化,说服对基督教仍心存疑虑甚至敌视的人们,从而有助于基督徒更好地坚持真理,并能够忠心耿耿地为教会服务。此外,奥古斯丁还非常重视拉丁语的学习和语法训练,认为对语法规则的遵守,既有利于遵守天主的律法,又有助于对《圣经》做出最深刻的理解,还能在法庭上在诉讼时进行正确的辩论。
奥古斯丁并不认为一切世俗知识都是有用的,都是应该学习的。他首先反对的是自然科学。他认为一切有关客观事物的知识,都是“虚妄的知识”,人类对自然界奥秘的探究,不仅毫无用处,甚至会导致对上帝的大不敬,因为他心中没有上帝。其次他反对史诗、悲剧和喜剧作品,认为这些作品的内容都是荒诞不经的东西,阅读这些作品理应受到惩罚。最后,音乐的学习应该有所节制,因为音乐是感性的,不应超越理性。
奥古斯丁主张应根据有用和有害的原则,以基督教原理作为价值标准,重新编写各科教科书,作为榜样,他亲自编写了逻辑学、修辞学、几何、音乐、算术和哲学等学科的入门教材。
三、认识论和教学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是无须证明的客观存在,是绝对的真理,是无限而永恒不变的超越存在。那么,人是如何认识上帝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