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阶段学习哲学。巴塞罗斯认为哲学是知识的最高形式,“没有哪门学科能够与哲学相伦比,它是从各门学科中抽象出来的,包含了各门学科”[22]。因此,只有扎实而完整地学习了其他各门知识,以宽广的知识为基础,才能进一步地学习哲学知识,也只有最优秀的人才有可能攀登上这一知识的顶峰。巴塞罗斯虽然运用新柏拉图主义观点来诠释《圣经》和基督教教义,但是他并没有因循希腊教父们的观点,把哲学看成是神学的奴婢。巴塞罗斯把哲学看成是各门知识的抽象和综合,不言而喻,哲学也是知识的王冠,它的地位并不低于神学。11世纪,西欧经院哲学体系初步形成,哲学界全神贯注地致力于调和基督教教义和希腊罗马哲学、理性与信仰之间的矛盾。相比较而言,巴塞罗斯虽然也宣扬上帝要靠虔信去领悟,而不能靠理性去认识,但是,他提出,哲学和宗教是各自独立的认识领域,反对把哲学和宗教混为一谈,反对教会对学术妄加干预。巴塞罗斯的学生义塔罗斯()继承和发展了他的观点,认为哲学和教会教义是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应完全采取不同的途径探索真理,主张哲学和神学应该分离,全面地驳斥了被教会利用和歪曲的亚里士多德学说。为此,他们师徒两人遭到了教会的残酷迫害。
(二)希菲林那斯的教育活动与教育思想
希菲林那斯(Xiphilinus)大约于1010—1013年出生于拜占庭的特比佐德(Trebizond)城,去世年代不详。他早年在故乡接受学校教育,青年时代来到君士坦丁堡接受高等教育,师从莫罗帕斯和尼西塔斯,成为巴塞罗斯的同窗好友。两人在求学过程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一直保持终生。诚如巴塞罗斯所言:“在知识的王国里,我们相互砥砺,相互帮助。”[23]他们共同钻研学术,成为拜占庭名闻遐迩的学者,当时被传为美谈。然而,他们在学术观点上并不完全一致。希菲林那斯尊崇亚里士多德,他对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颇具微词,甚至直接批评巴塞罗斯的哲学观点。在学术研究领域方面,希菲林那斯对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是君士坦丁堡最著名的法学学者和律师。1045年君士坦丁堡大学重组,拜占庭皇帝亲自为法学院选择校址,学院是在一所著名修道院的原址上扩建而成的,位于一座山脚下,面向大海,依山傍水,风景宜人。学院不仅拥有优良的教学设施,优秀的师资队伍,而且附设了一所图书馆,拜占庭皇帝诏令从全国各地官方和民间收集了大量的法学书籍充斥其间,为法学教学和研究大大提供了便利。希菲林那斯应聘为法学院院长,致力于法学教育,法学院很快成为拜占庭全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中心。
拜占庭继承了古代罗马帝国的传统,一向重视法学教育。然而,经历了七八世纪战乱后,拜占庭法学教育废弛。在谈到拜占庭法学教育现状时,希菲林那斯毫不讳言地指出,帝国法学教育糟糕到了一个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缺乏法学教育机构和专门人员,政府官员、法官、公证人和律师很少有机会接受严谨而正规的法学教育,他们只接受过普通教育,至多再加上一定的修辞学训练。即使有一些人接受专门的法律训练,也是靠师徒相传的方式,没有统一的法学教材,也没有标准和规范的法典作为教学依据。因此,一旦他们在实践中运用起法律知识,就会各行其是,随意引申和诠释,造成法律概念出现模糊不定、混淆不清、是非颠倒等现象,甚至使法律成了党派之间斗争的工具,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带来了不良的后果。这样一来,必然会危及拜占庭的统治秩序,也会造成犯罪现象蔓延。因此,希菲林那斯认为,拜占庭急需恢复法学教育传统,以培养政府官员和法律专门人才。希菲林那斯的观点恰恰迎合了拜占庭社会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