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部(邮政局)是阿拔斯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其首要任务是管理全国的交通、运输和通讯工作。为保证各地贡税的运输及皇家邮政的畅通,阿拔斯王朝以首都巴格达为中心,开辟了通往各省的大道,各地重要城市也有道路相通。驿路上到处设置驿站,形成了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驿站大臣和行省的驿站长官都由哈里发任命,直接与哈里发进行联系。驿站部同时又是一个侦探组织,负责侦察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官吏的动向,刺探人民群众的活动,随时密报中央。
阿拔斯王朝时,全国分为24个行省(第七任哈里发麦蒙时代为27个行省),省下设县。各省总督由哈里发任命。由于当时波斯人势力大,所以许多重要行省的长官多由波斯人担任。总督掌管全省的军政大权及宗教事务,地位显赫。为防止总督日久权大,割据地方,哈里发向各省派驻钦差大臣,并要求总督接受其监督;同时时常调任总督,以缩短其在一地的任期;地方税收除必要的开支外,也被要求解送中央,以削弱地方势力和增强帝国的势力。
(二)经济
阿拉伯帝国的经济是在吸收和改进被征服地区先进的经济制度和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在哈里发欧麦尔时,大规模对外军事扩张的结果,使战利品源源不断地流入麦地那。如何分配这些战利品,对欧麦尔来说,确实无所适从。在波斯人的建议下,636年,欧麦尔仿效萨珊王朝,设立了“年俸制度”,使每个出征的阿拉伯穆斯林都有固定的收入。各人年俸的多寡,一般以其与穆罕默德的亲缘关系或入教的先后而定。欧麦尔创设的“年俸制度”一直被阿拉伯各朝所沿用。倭马亚王朝初建时,年俸成为哈里发扩大军队和培植亲信部队的工具,因此也曾一度造成年俸制度的混乱。在阿拔斯王朝,随着伊朗人势力的日益扩大,伊朗兵的年俸也在不断地提高,以至于到了王朝后期,国库逐渐空虚,无法继续实行年俸制度,只得用土地取代年俸或下放给地方,由各省以地方租税来发放年俸。
作为商业发达的阿拉伯帝国来说,货币是其重要的流通手段。麦地那政权建立后,市场上所使用的主要是波斯和拜占庭两大帝国的货币迪尔汗(银币)和第纳尔(金币)。但随着社会的动**,两国的货币也十分混乱,这给商业贸易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哈里发欧麦尔曾着手对市场流通的货币进行改造,统一币制。但由于大规模的征服战争仍在继续,货币混乱的状况并未根本解决。直到7世纪末,倭马亚王朝阿卜杜·麦立克在位时,阿拉伯帝国已基本安定,政治、经济建设正蓬勃发展,统一币制、铸造真正的阿拉伯—伊斯兰货币已势在必行。阿卜杜·麦立克顺应时代要求,先后进行了三次币制改革,铸造出具有阿拉伯—伊斯兰特色的货币并在全国通用。币制的统一和阿拉伯化,促进了阿拉伯经济尤其是商业的发展。
税收是阿拉伯帝国的经济命脉,尤其是土地税,在各项税收中居于第一位,是国库主要的收入。阿拉伯国家的法律规定:一切土地都归安拉,只有先知的继承者哈里发才有权支配。倭马亚王朝建立后,将征服战争中所占有的土地定为公产,归以哈里发为首的全体阿拉伯穆斯林所有。依据原占领地的制度,凡是耕种公产的人(包括信奉伊斯兰教者在内),都得缴纳租税即土地税。土地税是分期以实物和货币缴纳的。征收的标准,依据征服的形式、年成的丰歉、农作物的种类及水利灌溉等情况的不同而各异。这就给土地税收带来了种种弊端。到8世纪中期,阿拔斯王朝哈里发曼苏尔决心革除土地税收方面的弊端,进行地税改革。他首先健全税收制度,并严格了对税吏的纪律约束。为增加税收,使国家的收支有所固定,他开始创建分成地税制。这一新税制到他儿子哈里发迈赫迪时得以完成并实行。经过改革,国家的土地税收制度得以固定,增加了政府的收入,也使民心得以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