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在全面深入把握当时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状况与问题的基础上出台的,以解决当时学前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中心,明确了此后五年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并提出了实现目标的抓手: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管理,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加强领导,保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较好地解决了学前教育事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并且,在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带动了学前教育学学科的发展,这一时期学者们也围绕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质量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
三、出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001年7月,国家教育部发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也可进行其他不同的划分,这五个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并对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践、教育评价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朝着更加健康、正确的方向前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园教育五个领域的教育目标、内容要求、指导要点都做了明确表述。该文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体现了终身教育、以人为本、面向世界的教育理念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内容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终身教育理念要求21世纪的基础教育把每个学生的潜能开发,健康的个性发展,以及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变化所必需的自我教育、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的初步形成,作为最重要的任务,这与传统教育把基础定位于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技巧的训练有很大区别。终身教育认为新基础不仅包括基本的读、写、算能力以及基本的操作技能,还包括生存的基础、做人的基础、做事的基础和终身学习的基础;换言之,就是为受教育者奠定一生持续发展的基础。终身教育要求基础教育不能仅限于教孩子们读书、写字和算术,还应当教导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与他人共同生活。终身教育更重视赋予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乐趣、学会学习的能力及好奇心,并把获取、更新和使用知识作为必须在教育过程中阐明的三种功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总则第二条指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终身教育理念是新基础教育观的精髓,新基础教育观洋溢着时代的精神,其丰富的人文内涵将基础教育(当然也包括幼儿教育)的意义提升到新的高度,揭示了基础教育应有的核心价值追求,幼儿教育质量观应当而且必须与新基础教育观保持一致。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内容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旗帜鲜明地倡导尊重幼儿、保障幼儿权利、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儿童观,进一步扩展和深化了《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的发展”的思想。《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注幼儿终身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最重要的素质,如积极主动的态度、强烈的学习兴趣、有效地与环境互动的能力,初步的合作意识与责任感等,这是衡量幼儿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