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知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行为表现是对每一个学前教育工作者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要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通过提出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全面、系统地明确各年龄段儿童在各个学习与发展领域的合理发展目标,也对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方法和途径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建议,能够帮助幼儿园教师了解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且有意义的童年。这一指南性文件对全面提高广大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指南,它们对有效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有针对性地指导教师和家长、提高学前教育机构的保教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出台反映了我国政府学前教育管理理念的转变和管理职能的创新,是“学前教育国十条”颁布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史上又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可以说,《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吸收了我国儿童发展研究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际上关于儿童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为学前教育学的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幼儿师范学校课程设置和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科体系内容的充实与创新提供了参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促进了我国学前教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对于推动学前教育学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三、颁布《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学前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走上规范化轨道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2011年10月,教育部印发《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该文件体现了国家对教师教育机构设置教师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基本理念有三条:一是育人为本,二是实践取向,三是终身学习。该文件对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进行了规定,明确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要帮助未来教师充分认识幼儿阶段的特性和价值,理解保教结合的重要性,学会按幼儿的成长特点进行科学的保育和教育;理解幼儿的认知特点和学习方式,学会把教育寓于幼儿的生活和游戏中,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保护与发展幼儿探究、创造的兴趣,让幼儿在愉快的幼儿园生活中健康地成长。该文件从三个领域提出了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教育信念与责任领域的目标包括: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和相应的行为,具有正确的教师观和相应的行为,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和相应的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领域目标包括:具有理解幼儿的知识和能力,具有教育幼儿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发展自我的知识与能力。教育实践与体验领域的目标包括:具有观摩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具有参与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具有研究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