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运用普遍和特殊的对立来分析总体性的功能。普遍和特殊的对立是逻辑的特性,如果不将其理解为普遍和特殊的辩证综合,我们是不可能认识社会总体性的。黑格尔的功能主义理论建构在内在的有机体和目的的预设,以及上面提到的所有形式的否定性理论的基础之上。
第六,功能解释。
功能解释是对保护和维持总体性的说明。例如,在两个主体之间为存在而斗争的功能,可以表明国家的基础。对于认识而言,致命的打击是被静止,因而必须确立道德命令。国家是这种道德命令的主要表述者。对于认识而言,战争履行了一种功能运作,因为它是国家发展的中介。或者说,主观精神的产生是迈向哲学的第一步。
我们可以在《哲学全书》的导论中找到黑格尔对功能主义的阐述。在这里,黑格尔写道:
哲学的每个部分都是一个哲学整体,一个自身封闭的圆圈,但哲学的理念在这个圆圈里是以一个特殊的规定性或要素而存在的。单个的圆圈在自身中就是总体,所以也打破其要素的界限,建立起一个更广阔的领域。整体因此表现为一个由许多圆圈组成的圆圈。这许多圆圈之中的每一个都是一个必然的环节,以至于它们独特的要素组成的体系构成了完整的理念,而这理念同样表现在每一个个别的环节之中。
构成一门特殊的科学,需要多少特殊的部分,这是不确定的,因为一个部分不仅必须是一个孤立的环节,而且要成为真理,其本身必须是一个总体。因此,哲学这个整体就真正构成了一门科学。不过,哲学也可以被看作由许多特殊的科学组成的整体。①
关于黑格尔方法的这种概述,对我们理解他关于哲学体系的科学定义而言是重要的。在导论中,黑格尔通过规定哲学体系的科学,开始了对哲学体系的科学研究。他试图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哲学体系的研究对象?
科学的首要特性是获得一个结果,一种理念,而哲学体系的理念是绝对知识。每一种科学,《法哲学原理》或《哲学史讲演录》,都具有一种理念。哲学体系的科学想要描述思想何以上升到绝对知识,而哲学体系的每个部分都在使自身实现这个目的。为了使之成为一种科学,我们必须采取体系的方法。
对哲学体系的科学做出规定之后,黑格尔列举了他的研究的三段论阶段。《哲学全书》分为三篇,即《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其中每一篇都代表了三段论的一个独特阶段。在《逻辑学》或曰《小逻辑》中,黑格尔表明,思想是先行的。尽管思想和感觉是同时产生的,但作为能量的思想要提升为理念,因而概念是普遍的。《自然哲学》代表了三段论的特殊阶段,即概念的普遍性的矛盾。在《自然哲学》中,黑格尔指出,自然是区别于思想的独立的存在。源自思想的自然的独立性为思想提供了一个“他者”,正是这个“他者”使思想必然将精神上升为绝对理念。知觉具有自身的存在,但它瞬间就被吸收到思想中,成为与思想不可区分的存在,正如思想开始于其所诉求的理念的发展过程中。《精神哲学》是三段论的第三阶段,即和解的时刻:《精神哲学》是普遍和特殊相融合的时刻,它产生了精神,或曰它诉求于绝对知识的思想发展。《精神哲学》表明哲学体系获得了结果,因为导论明确指出,科学的结果是绝对理念,而这个哲学体系的三段论阐明,这些阶段导致了这个结果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