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黑格尔的全部著作一样,《逻辑学》为单一的、普遍的概念所规定。《逻辑学》的核心主题是绝对理念的发展,或者说主体和客体的完美统一。他关于方法的最完整讨论出现在《逻辑学》的最后一章“绝对理念”中,这符合黑格尔对《逻辑学》的总体设计。
《逻辑学》是对绝对理念漫长探索过程的说明。它是绝对理念的发展史。绝对理念的谱系经历了很多形式。或者说,绝对理念在实现自身之前,必然要经过很多阶段。
方法与逻辑是等同的。方法是绝对理念为了实现自身而产生的概念形式。
在绝对理念中,概念实现了很多形式的跨越,或曰绝对理念留下了一份履历。方法是思想的考古学,是对上升到理念实现的思想的早期阶段的探寻。
方法是概念的自我知识。①它是概念对自己功能的自我认识。
在趋向于自我实现的过程中,绝对理念表述了很多规定。存在、本质、内容—形式都是这种表述的例证。绝对理念表述了从其分离到规定的建构,而方法论是对这种理念的功能的认识。
在“绝对理念”这章之前,黑格尔设置了题为“生命”的一章。这些章节的插入,代表了黑格尔对逻辑的重新定义。
黑格尔认为,“生命”的特征是“推理”。②他特意选择了“推理”这个术语,因为他想强调逻辑学的发展特点,或曰逻辑不能与生命相分离,因此它在本质上必然是连续的。
“生命”这一章被分为三节:(1)“有生命的个体”;(2)“生命过程”;(3)“类”。黑格尔运用有机的图景描述这种理念的上升过程。这种有机的图景突出在逻辑的历史或一般思想史中无休止持续发展的主题。③
“生命”这一章使用了“推理”这个术语,旨在表明逻辑是内在之有,理念是由目的性支配的。
由于历史性是存在的预设,那么方法论必然反映永久的变化。方法论是概念内在发展到理念的映射和写照。
方法是关于现实何以被理解的理论。在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内部,方法等同于科学的哲学。黑格尔拒绝形而上学的方法或科学,因为它并不承认主观性。他否定经验主义的方法或科学,因为它没有发展到概念的水平。方法是一种科学,因为它是思想将设计强加于现实之上的特殊策略。在后面的篇幅中,我将表明马克思对黑格尔主义方法的依赖。但马克思没有提出一种揣摩自然科学的方法,而是提出了作为社会科学的解释逻辑的方法。
黑格尔主义的方法论具有一系列的特征,它们是:(1)有机体;
(2)总体性;(3)整体和部分;(4)归纳;(5)发展理论;(6)功能解释。
第一,有机体。
黑格尔描述辩证法实质的模式是一种有机体。生命是有机体的内在特质,而这意味着有机的方法以活动、欲望和驱动为特征。有机体随着时代的推移而发展,并使世界环绕在其左右。它们有吸收能力和借鉴能力,扬弃和否定了环绕它们的外部世界。
有机体由自身、本质和目的填充。它们表明,内在压力和推动它们走向终结的目的在其萌芽时就存在了。
这种有机的方法是全部黑格尔主义体系的预设。或者说,有机的解释是黑格尔全部著作的基础。这种倾向总是从经验到绝对理念。由于绝对理念被理解为主体和客体的统一,黑格尔的全部科学研究的倾向都是从知觉上升到自我决定。这种有机体发展的终结总是自由,或自我决定。
第二,总体性。
有机的方法论将自身实现为总体性。黑格尔使用了体系解释。他没有将现象解释为孤立的或特殊的存在,而是将其解释为整个过程的一部分。一个知识的客体就是一个系统。例如,哲学史的每一部分都是相互衔接的。也就是说,历史是一个完整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