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宗教改革,其二是由启蒙时代向19世纪现实主义文化的过渡。宗教改革家们(以路德为最)的精神丝毫也不是博爱主义的。正相反,人和人的意志,人的业绩和成果,在他们的学说中似乎不是自主的,软弱无力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人的意志自由受到责难,以便给一种几乎被认为是强制性的仁慈让位。这种仁慈的目的,并不在于把由于堕落而全然腐化了的人,从他的被动的罪孽中拉扯出来,也不打算真正使人变得神圣。它的目的仅仅在于,通过相信耶稣的血是为人而流淌的,把减轻对罪孽的惩罚的和平意识灌输给人。宗教改革的精神任何方面都与博爱主义、文艺复兴针锋相对,也与那些靠罗马希腊诗人和思想家哺育成长起来的人类文明的理想处在尖锐的对抗之中。而且,宗教改革运动最激烈地把这个思想传遍全欧:即人类所有社会联系和群体单位,只有通过纯世俗的和人类自然的、几乎已失去与上帝的联系的灵魂力量和权威,才能找到黏合它们自己的胶剂及支撑它们的底座。因为,比如在路德的著作中,有关人类群体生活的言辞比比皆是,既深刻又动听(婚姻、家庭、教会、国家),但是,人与上帝的在根本上涉及拯救的本质联系,却被极其片面地置于个性的个体灵魂的深处,放到其信仰中去了。爱情、诺言、宽恕、统治、服务等灵魂行动,我们可称之为社会的行动。这些灵魂行动总体的集合,大概已经不复占有一种本真的拯救意旨了。“个体的灵魂和它的上帝”:一切拯救的意义据说只包含在这个相互交替的游戏中。作为结果,人只能指望通过信仰而达到的宽恕和辩护,而活的信仰也引发爱的集体,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基督,云云。然而这样一来,通过爱的拯救律令,一切社会联系虽然没有摆脱耿耿于怀的宗教制裁,但却摆脱了原初的控制和引导。这又一律令的含义,除深深献身于纯粹自然的人的活力、**、冲动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含义呢?是的,首先要做的只是,摧毁一个既可见又不可见的教会的统一概念,否认这个教会是神创的,旨在于共同拯救一切由此陷入灭顶之灾的人的机构。但是,相互关系的大原则一旦在人类生活的这个最高境地即共同拯救原则遭到挫折,如果处于上帝独一无二的教会的统一体和共同体之中的爱,不再被看作趋向上帝和拯救的必由天然之路,而更多地被理解为由任何个人已经获得了的拯救的结果,这样一来,团结原则和团结情感的解体,便必将从这个最高境地,从人类灵魂的这个终极的生命和力量核心向外逐渐蔓延到共同体组成方式的一切领域。国家、经济、文化、创造(认识还是构造姑且不论)——清一色的共同行动——,现在都应完全独立“自主”地,也就是说按照上帝不熟悉的法则走自己的路,发展其自身。宗教上排外的个人主义——我强调排外一词——,把政治上的、文化上的,乃至经济上的个人主义一步步慢慢拖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