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和《走向对卡尔·马克思的理解》中,胡克在这两种并不相容的解释模式之间摇摆不定。在必须做出选择的压力下,胡克最终在《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者》中决定选择因果解释论,而马克思的历史观被宣布为一种“一元论理论”,即把生产方式当成了决定所有重要社会发展的唯一因素。②最后,把马克思主义分割成数个相互独立的整体,使胡克不可能运用他自己对马克思社会关系的大量洞见来解释他所知道的确实存在的复杂的相互作用。这并不是要忽视这一事实,即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胡克对马克思主义的看法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发生了变化。我只是指出了他在早期著作中所采取的立场,这种立场给后来的发展留下了余地,甚至很可能造成了这种发展。
第四,也是最后一点,我认为我有正当的理由把内在关系哲学归于马克思,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就会导致马克思与滋养他的哲学传统彻底决裂。黑格尔、莱布尼茨和斯宾诺莎都探讨过事物和/或术语的意义,这使它们在整体(它被赋予了不同的名称,如“物质”、“自然”、“上帝”等)的内部关系中体现它们的性质;并且根据马克思的大量笔记来判断,这些都是青年马克思极为慎重地研究过的思想家。①
人们之所以假定马克思不可能接受过内在关系哲学,主要是因为内在关系哲学在当前太过臭名昭著了,因此,我的责任就是说明马克思确实接受了内在关系哲学。从马克思的著作中找出证据证明他确实身处内在关系哲学传统之中,对此我愿意承担起举证人的责任。但现在我想表明的是,如果马克思从其直接的前辈那里继承了这种观点,那么举证责任就属于那些相信马克思抛弃了这种观点的人,这种情况下,我们也有权知道他用来代替上述观点的关于事物和社会要素的观点——是一种原子论者的观点,例如在把马克思主义解释成“基础主义”(Fundamentalism)时使用的观点,还是某种完全不同的,像阿尔都塞所声称的那种根本没有出现过的观点,抑或是其他什么观点。在本章的其余部分(以及在附录I中),我将简要概述内在关系哲学的发展史并对一些“毁灭性的”批评进行回应,因为正是这种批评,使各派作者甚至不能严肃对待马克思分享了这一观点的可能性。
内在关系哲学最早可以追溯到早期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并于近代在斯宾诺莎的著作中首次获得了显著地位。斯宾诺莎本人对这种哲学的看法是在亚里士多德关于能够独立存在的“实体”的定义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既然只有被认为是整体的自然能够独立存在,那么,根据这种观点,它就是唯一的实体。斯宾诺莎称为“神”的正是这个不可分割的自然。这个唯一实体的所有元件,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都被看成是它的暂时性的形式,看成是它的存在“样
式”,从而被看成是决定着它们个体性质的相互关系的总和的体现。对于强调总体的斯宾诺莎来说,部分严格来讲是从属性的。①
另外,莱布尼茨关注的重点是部分,而且几乎没有注意到他认为在每个部分中都得到了充分反映的整体。在他看来,存在着的不是一个而是无数个实体。通过断言他称为“单子”的这些实体只有个体属性而没有广延性,莱布尼茨反对把我们通常所认识到的物当作实体的基本要素。不管我们对莱布尼茨关于单子的奇异思想建构有着怎样的理解,在他的论述中,清楚地凸显出来的是存在于每一个单子和宇宙之间的联系。因此,他可以声称,“不存在如此完全或如此独立的术语以至于它不包括关系并且对它的完美分析不会导致其他事物甚至其他一切事物,所以,人们可以说相关的术语清楚地显示了它们所包含的结构”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