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假如我们的标准是马克思是否在他的著作中表达出了一种赞同或不赞同的情感,那么马克思可能就成了一位伦理学家。如果标准换成了马克思是否拥护他所描述的某个阶级,以及他是否用他的著作激励人们行动起来这样的问题时,我们可以得到同样的答案。但是,可能所使用的最重要的标准是马克思自己的个人承诺是什么性质。假如问马克思是否会被“善”所激励,如果用这种方式表达,尽管我有些犹豫,但是我仍会再一次倾向于回答,马克思是一位伦理学家。但与大多数作者采取的立场不同的是,我发现很难正确判断他观念中的“善”是什么。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是“工作最繁重和生活最悲惨的阶级”,那么他为无产阶级的利益所做的辩护具有道德性吗?①他是否认为凡是能提高他们利益的就是“善的”,而任何损害他们利益的就是“惡的”呢?或者马克思是不是认为人道是他必须使用的信条呢?拉法格介绍,马克思认为科学家“应该让他们的知识为人道主义服务”②。
在更多似是而非的解释中,仍存在着三到四种可能性,我将对它们一视同仁地加以处理,提出这些可能性的大多数作家也是这样做的。马克思是否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和人在那里得到满足就是“善的”和“正当的”呢?最近查尔斯·泰勒(CharlesTaylor)做出了一个肯定的答复,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有一个明确的价值标准,既有高的也有低的……这一价值标准的基础在于它对人性的目的论主张:一个社会阶段或社会形式比另一个要高是因为它更充分地实现了人的目标。”①对这些问题,我自己的困难并不是我发现很难对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做出肯定的回答,而是发现很难对此做出否定的回答。换句话说,如果马克思这些对赞成和不赞成的说明、站在无产阶级一方以及鼓动他们行动起来等此类的理论取决于一些优先性的道德承诺,那么我认为这种承诺能够根据工人阶级利益、人性、共产主义和人的实现等术语得到同样充分的说明。但即使是承认这一点,我们能走向何方呢?我们仅仅回到了我们的理论最初的出发点。也就是说,一旦被认为是“善”的东西让我们把它与诸多要素搅在一起,那么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就需要得到解释,而且这些解释让我们处在那些似乎与之不相关的理论之中。例如,在服务于工人阶级利益和服务于人性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在它们当中某一个或者这二者与共产主义社会中的社会发展进步与个人成就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人们必须提出各种恰当的关于人和社会的理论,它们在这种范例中被认为是马克思伦理观点的结果。
仍有人根据他对人的实现或任何其他列举的目标所做出的承诺反对把伦理学赋予马克思。对于只描述马克思实际上以及日常生活中做了些什么而不是审视他的著作来说,这是非常容易犯错误的。不管是泰勒还是马科斯米里安·吕贝尔,他们都采取了类似的立场,都没有看到当它随着一个绝对标准出现时,马克思怎样对新问题进行权衡和相应地决定采取什么样的立场。①但是,两个人都以这种方式被误解了。导致这种误解是因为所谓的“伦理学”一般包含着一种有意识的选择;以此为幌子,根据原则行动就是决定如何做而已。一种伦理假设,对于每个被研究的问题来说,都存在着这样一个阶段,即在应用原则之前,人们持一种中立的态度,或至少是他的立场比之后的立场要少一些;因此也存在着人们能够选择其他观点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