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是互相影响、互相统一的。在他看来,只有在工作中才可以学到艺术,得到机智、熟练技巧、技能、灵敏和技艺;但是也只有在思想中预先研究了科学,掌握了它,由它来决定和预定自己从经验方面所期待的未来印象的人,才能在工作中学到艺术。赫尔巴特非常重视教育理论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他认为,缺乏教育理论的教育实践,是一种“单纯贫乏的实践”,它容易使教育活动局限于片面的经验。他曾说:“对于他人,科学或者是一副眼镜,对于我,科学则为人类据以观察其环境的眼睛,而且还是一双最好的眼睛。”
正是由于教学理论对教育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赫尔巴特着重研究了教学理论。他的教学理论是其教育学核心,在世界教学理论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教育性教学
赫尔巴特把教学作为实现最高教育目的的主要手段,在西方教育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教育性教学”的概念,认为教育不能离开教学,教学是实施教育的一种主要手段。
赫尔巴特的教育性教学思想与其观念心理学密切相关。他指出,教育过程实际上是统觉的过程。教学就是向儿童提供适当的观念,促使这些观念以一定的方式联结起来,形成观念团,并进一步构成“思想之环”(TheCircleofThought)。“思想之环”范围的大小与人的性格完善与否相关。观念的获得在教学上即为掌握知识,统觉的过程就是教学的过程。欲望、情感、意志都可归结为观念的积累和储存,即掌握知识的结果。良好的道德离不开坚定的意志、信念,而意志、信念以知识、能力为依据。知识是发展道德的前提。缺乏知识,人们无以追求其最高的教育目的。他说:“巨大的道德力量,是扩大眼界的结果,又是全部无断裂的思想群的结果。”[33]在他看来,假如一个人缺乏对智慧的兴趣,而思想的储藏又不足的话,那么,兽欲就有了其地位。因此,赫尔巴特把“知”放在首位。在他看来,人的一切心理现象,包括情感和意志等,都以“知”为基础,由观念的相互作用而产生。无知就无以成善。教师应该把培养学生的道德建立在知识教育的基础上。
在这个基础上,赫尔巴特提出了教育性教学的原理。他说:“教育学是教育者自身所需要的一门科学,但他还应当掌握传授知识的科学。而在这里,我得立刻承认,不存在任何‘无教学的教育’这个概念,正如反过来,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一样。”[34]在他看来,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
赫尔巴特认为,道德教育与智育是紧密相连的。一方面,德育的有效开展依赖于教学。他说:“训育只有与教学结合才能完成它的工作。”[35]“道德的确立一般取决于教学如何同活动共同起作用。”[36]另一方面,教育性教学也有利于学生的智力发展。他说:“教育性教学将更容易和更可靠地为使一些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智力活动服务,其他教学要做到这一点比较费力,并在有些情况下是徒劳的。”[37]尽管如此,绝不是所有的教学都有教育性。例如,为了收益,为了生计或出于业余爱好而学习,这种学习与一个人变好变坏无关,因此,它谈不上是教育性的。
赫尔巴特的教育性教学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教育工作的客观规律。他认识到教育和教学的关系,在教育思想发展史上具有积极的意义。应当肯定,德育和知识教学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但是,道德和知识教学并非像赫尔巴特所说的那样仅仅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其实,赫尔巴特在论述教育目的时也提到通过教学掌握知识是一个重要的目的。同样,有时道德教育何尝不是掌握知识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