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斯多惠认为,真理本身不是绝对完善的,而是永远向前发展的。对人类来说,没有一种固定不变的原理。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形成了一条永恒的长河。真理只能发展变化,不能持久不变。因此,真理也是相对的。在人的青春时期有符合青年需求的真理,在壮年时期又有符合壮年人的真理。他甚至明确地指 出,基督教文明也是随着时代而改变的。
显然,第斯多惠的真理观吸收了费希特、康德等人的思想,是一种充满资产阶级革命精神的真理观。
三、论教育目的
第斯多惠首先从人生观的角度分析教育的目的。他认为,教育目的与人类的目的是一致的。在人类思想史上,对人类的使命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是宗教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类的使命是相信上帝、爱上帝、敬畏上帝、虔诚。第二种是哲学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类生活的目的,就是理性—道德和幸福—真理或幸福—真、善、美—人生。第三种是教育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生的最高目的是完善教育,发挥人的天资、智力和主动性。这种观点把形式的观点与实质要素相结合,提出主动性为真、善、美服务,把它作为人类的使命。
在这三种观点中,第斯多惠首先肯定第三种观点。他指出,人类的奋斗目标就是实现真与善的伟大理想,真、善、美是人类的最宝贵的财富。这是全人类也是个人的最崇高的、永恒的理想。同时,他又吸收了前两种观点。他认为,宗教的思想与哲学的思想既有差别,又有相同之处。从尽善尽美的角度来看,两者是信仰和知识的统一,而最终宗教、哲学、教育的观点是一致的。他指出:“人类自身要勇于担起这一重任,要用教育来解决这一生活的重任,而学校教育就是人的自我完善。”[37]
第斯多惠所说的“自我完善”包括人的自动性和为真、善、美服务。他认为,人的固有本质就是人的自动性。一切人性、自由精神及其他特性都从主动性出发,都以主动性为核心力量。因此,教育延伸的范围再广也超不出主动性。主动性是教育的主观原理,教育最大的注意力应该放在培养学生的主动性上。但是,主动性就其本身而言是空洞的。它必须以真、善、美为客观原理。人的主动性包含知、情、意等方面,其中,主动认识是针对真,主动感情是针对美,主动意志是针对善而言的。换言之,主动性是人的发展的主观基础,真、善、美是人的发展的客观方向。
从理论上说,自我完善意味着一个人的发展应该是和谐的。但是,第斯多惠指出,和谐发展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些人希望通过和谐发展培养出一个完善的人,标准的人。他认为这是不现实的,因为这种标准人只是教育人的最终目标和理想,实际上不是所有的人都具备这种天资上的广泛性。因此,标准人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它只能是人类的理想而已。
那么,在教育中应如何体现和谐发展呢?第斯多惠认为,首先,和谐是针对全人类而不是个人而言的。“普遍的和谐在一个人的身上是找不到的,只有在全人类中才能找到普遍的和谐”[38]。和谐培养的思想长期以来被人们片面理解和歪曲了。教师强求一律用同一标准来发展每个人的天性。其实,“每一个人和全人类相比都是片面的,而且都是片面发展的……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成为一个完美的人,那么,人类社会将形成一个和谐的、完整的统一体,就会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一有机整体中人尽其才,物尽其用”[39]。其次,和谐是针对个体的身体和精神统一而言的。人是由身体和精神构成的完整的统一体。身体影响精神,精神影响身体,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和谐发展要求全面发展身体和精神,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
从上述观点出发,第斯多惠提出:教育的最高目标或最终目的是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培养独立性。一切教育的首要任务就形式而言,就是激发学生的主动性。
四、教学论
(一)教育学、教学论与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