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认为,要缓和两极对立,协调社会各阶级的关系,必须有一种两极之间的平衡力量,这种力量就是中产阶级,因为“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任何其他阶级都较稳”[6]。因为中产阶级拥有适度的财产,不贪图别人的东西,不谋害别人,恪守“中道”。他们的生活状况使他们最容易遵循合理的原则;他们最能服从政府,最不会逃避对国家应尽的责任,也不会有什么野心,中产阶级最具中庸的美德,最能顺从理性而不趋向极端。因此,由中产阶级支配的国家在政体上避免极端政权,在财产上防止两极分化,在政治上调和阶级对立,在道德上能够入德成善,使公民们各得其所,和衷共济。这样才能达到阶级调和、社会安全、人人幸福、国富民强的目的。从这种宗旨出发,亚里士多德对各种政体进行了评述。他把政体的形式做了分类,认为大体上有三种是好的或正常的政体,那就是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有三种是坏的或不正常的政体,那就是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在三种好的政体中,君主政体比贵族政体好,贵族政体比共和政体好;而在三种坏的政体中,僭主政体比寡头政体坏,寡头政体比民主政体坏。值得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并不以统治者人数的多少决定政体的优劣。他认为统治者的德行才是决定因素,如一个人统治的政体,如果统治者贤明,则为君主制;如果统治者邪恶,则为暴君政体。暴君政体由君主政体蜕变而来。同样,贵族政体可能蜕变为寡头政体,立宪政体则可能蜕变为民主政体。
五、伦理学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为了追求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就是善和至善。他说:“一切技术,一切科学,同样,一切活动和研究都被认为是以某种善为目的的,善是一切事物追求的目的。”[7]不过,不同的事物追求的目的不同,人所追求的目的是善或至善。至善是一切事物追求的最高目的。至善本身是无目的的,而善是人们在行为过程中可以实现的目标。由此,他指责柏拉图的“善”的相不过是一种空洞的形式,因为这种“善”的相本身是超经验的,它和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这种独立存在的“善”本身是人根本无法达到的。对每一个生物来说,善在于它的活动的完善;对人来说,善只在于人所特有的活动的完善。这就是理性活动,而与它的功能协调的理性活动就是善行。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既是理性的动物,同时也是政治的动物。作为政治动物的人的美德就是行德,作为理性动物的人的美德就是知德。知不是指实践活动或伦理的德行,而是指纯粹思维活动或理论的善行。行是建立在“实践智慧”基础上的,而知需要建立在“理性智慧”的基础上。他认为,行德还不能使人达到最高的幸福。如果说行德使人成为“良好的公民”,那么知德则使人成为一个极“完善的人”。知德是指脱离行动的思考,为求知而求知,为研究学术而研究学术的纯思辨的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理性的沉思活动是悠闲自在的,不以本身以外的任何目的为目的,它是所有善行中最愉快的;这种愉悦是纯粹和持久的,因而也是可贵的。这种思辨的沉思是神圣的生活,是人的最高幸福。他说:“理性的沉思活动则好像既有较高的严肃的价值,又不以本身以外的任何目的为目标,并且具有它自己本身所特有的愉快(这种愉快增强了活动),而且自主性、悠闲自适、持久不倦(在对于人生可能的限度内)和其他被赋予最幸福的人的一切属性,都显然是与这种活动相联系的。如果是这样,这就是人的最完满的幸福。”[8]
亚里士多德认为,德行是一种选择的习惯,是被作为实践智慧的理性所规定的。[9]他在另一处解释说,德行是一种行为的结果,这种行为是自觉的,经过思虑而选择的。[10]亚里士多德把德行分为两类:道德上的德行是良好的性格,理智上的德行是卓越的智力。前者包括自在、优雅、自制、勇敢、高尚、正义、友爱、快乐等,后者包括理论智慧、良好的判断力和实践智慧。亚里士多德尤其强调行为习惯在人的德行形成中的作用。他指出,道德上的德行是出自习惯的结果,因为它的名称ethike(伦理)是由ethos(习惯)这一词变化而来的。[11]习惯是教育和风俗的产物,是多次重复的思虑和选择的结果。在他看来,不是德行决定人的道德行为,而是坚持不懈的道德行为决定人们的德行,没有付出行为的德行是潜在的自然禀赋,只有在良好的习惯中才能形成现实的品德。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确的行为,必须遵循恰当的理性原则,这是判断某一行为道德价值的最根本的标准。这种理性原则就是中庸(中道)。他认为,人的行为,无论是过度还是不及,都足以败坏人的德行,唯有适度才能造就德行。“凡行为有三种倾向,其中两种是恶,即过度和不及,另一种是德行,即恪守中道。”[12]“德行应以中道为目的。”[13]“过度和不及乃恶行的特征,适度则是美德的特征。”[14]适度是过度与不及的中道,适度和过度与不及的距离是相等的,但是,这种中道并不像数学中的等差中项那么严格,它只是一种相对的中道。在生活中,适度就是一种恰到好处的行为,既不过度,也不能不及。他举例说,无论是勇敢还是节制等个性,只要过度或不及,都可能酿成恶果。例如,一个人行为怯弱、退缩不前,不能应付事物的变化,就会成为一个懦夫;同时,如果一个人无所畏惧,敢冒一切危险,就会成为一个莽汉。对于个体来说,如果一个人毫无节制,纵情恣乐,就会成为一个放浪形骸的人;但如果像一个乡巴佬一样,回避一切快乐,就会变得麻木不仁。
可见,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德行是以理性为指导的,它比其他任何技艺都更高级、更优越,因此,对于人的心情和行为而言,遵守中庸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为了达到道德上的至善,人们应当把自己的情感和行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否则,过度与不及都会引起美德向恶行的转化。
中庸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亚里士多德指出:“并不是一切行为、一切感情都有适中。例如,恶意、无耻、嫉妒等感情,**、偷盗、谋杀等行为,以及其他这一类的感情或行为,本身就含有恶性,本身就是恶,就应当谴责,并非仅仅由于过度与不及而被谴责。”[15]他又说:“在不公正的、怯懦的、**的行为里寻求适度、过度与不及都是错误。因为如果这些行为里也有适度或过度与不及,那就是在过度与不及里有适度,在过度里又有过度,不及里又有不及了。”所以,在过度与不及里,不能有适度;在适度里,不能有过度与不及。[16]可见,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中庸绝不可滥加施用,对于恶的、不正当的情感和行为,它们的恶性质不在于是否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态度施于适当的人,而是只要做了,就必然是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