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教育思想史上,教育的自然适应性原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历代教育思想家、教育理论家普遍关注的问题。最早提出并要求教育顺应人本身自然发展原则的便是亚里士多德。他说:“认识到儿童的生活是合动植物与人类生活而成的,必然要依照其自然的发达以为教育,则可更明显地提倡一种教育上的自然主义运动了。”[43]亚里士多德主要从人的灵魂自然发展的思想出发,分析人的自然发展与教育的关系。
在他看来,人的灵魂由植物性部分(身体部分)、动物性部分(非理性部分)和理性部分三部分构成。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就创生的程序而言,躯体先于灵魂,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先于理性部分。情欲的一切征象,例如,愤怒、爱恶和欲望,人们从开始其生命的历程便显现于孩提;而辩解和思想的机能则按照常例,必须等待其长成,岁月既增,然后日渐发展;这些可以证见身心发育的程序。于是我们的结论就应该是:首先要注意儿童的身体,挨次而留心他们的情欲境界,然后才及于他们的灵魂。可是,恰如对身体的维护,必须以有造于灵魂为目的,训导他们的情欲,也必须以有益于思想为目的”[44]。亚里士多德依据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提出了循序渐进的教育程序:①婚姻和育人以健康和天赋(本能)为主,重视体格教育;②儿童和青年以情欲和习惯为主,重视行为教育;③青年至成人以思辨和理性为主,重视哲学教育。只有严格遵守这种教育程序,“才可普遍造诣于全部诸美德”。
在《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提出,教育应根据儿童的自然发展顺序来确定教育年龄的分期。他要求教师根据儿童的年龄特征对他们进行教育。他强调说:“一个人生来就是人,而不是其他动物,并且其身心必定具有某种特性。”[45]“教育的目的及其作用,有如一般的艺术,原来就在效法自然,并对自然的任何缺漏加以殷勤的补缀而已。”[46]教师在教育与教学中只有遵循这种特性,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亚里士多德把年青一代从出生~21岁的生活、学习和锻炼划分为三个时期:即出生~7岁为第一个时期,7~14岁为第二个时期,14~21岁为第三个时期。各个时期的教育内容与方法如下。
一、第一个时期:幼儿教育
亚里士多德认为,幼儿教育又可以分为儿童出生前的胎教、出生~5岁的婴幼儿教育和5~7岁的儿童教育三个阶段。
亚里士多德从他的灵魂学说出发,论证了胎儿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理性灵魂和非理性灵魂,而非理性灵魂中的植物部分(植物灵魂),专管人的生理机能,负责身体的营养、发展和生长等方面的事项。而身体的生理机能在生命最初时期就已经开始。亚里士多德还从生物学、解剖学、医学的观点出发,讨论了优生优育的问题。他认为,父母的体质对子女将来的体格的影响至为重要。那么,“何种体质的人对于其子女的体格最为有益呢?”[47]亚里士多德认为,那些受过“使各人五官四肢都能得到平衡发展”[48]的“普遍操练”的人,他们的体质才是最优良的,他们的体质对其子女体格的影响因而是最有益的。接着要注意的便是有关婚姻的问题——公民们应在什么年龄结婚?什么样的人宜于结婚?在讨论这些问题时,他认为,立法者应考虑到男女双方及其寿命之长度,他们的生殖力可能在何时终止,以及双方体力的悬殊。即便如此,还有一个父母生育时期的最佳选择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太年老的人和太年轻的人所生的儿童身心都会有缺陷,因此,最适宜结婚的年龄应当是智力旺盛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