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塔克关注赋予儿童生命的父母的出身,主张如果父母想把其子培养为达官显贵,就要对与之同居的妇女进行选择。要克己自省,远离下流的妇女,如妓女和妾婢。因为父母之中无论哪一方出身不高尚,则天性卑鄙低劣,即使终其一生也不能根除。人人可以斥之,辱之。这样的父母所生育的儿童,是得不到幸福的。另外,为了避免父亲将恶习遗传给孩子,那么父亲在与其妻亲近之时,不得饮酒或浅尝辄止。普鲁塔克相信,如果父亲在醉酒的情况下使其妻受孕生子,则其子必钟情于杯中之物。他甚至借第欧根尼之口,对神智不正常的青年人断言:“你父亲在养育你的时候一定喝了酒。”[53]
普鲁塔克认为,品行的善恶取决于三个重要因素,即本性、理性和习惯。只有这三个因素同时具备,才会有正常、良好的行为。人的本性拜遗传所赐,理性经学习所得,习惯通过实践而养成。人在自然禀赋的基础上,通过学习而获得进步,通过不断重复而使其善行得以巩固。只有三者的结合,才会使人的品行趋于完善,缺一不可。因为“没有经过学习的本性,是盲目的;没有本性的学习,是不完整的;既没有本性又不学习的实践,是无效果的”。这就好比种田一样,首先要田肥地沃,其次要求农夫技艺高超,最后是选用良种。培养儿童也同此理。禀赋之如土地,教师之如农人,语言教化之如种子。柏拉图、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这些出类拔萃、享有盛名的人物身上,正体现了这三种素质的完美结合。
普鲁塔克的优生论与来库古的教育实践保持一致。来库古把教育看作立法者最伟大、最崇高的任务,并且追根溯源,着手调整婚姻与生育状况。来库古深信,婚姻的目的是生育。斯巴达的年轻姑娘的婚嫁习俗与她们接受的教育一致。来库古只是在她们完全成熟并热望结合时,才让她们做新娘。成熟产生的相互渴望使男女产生体贴入微的爱情,这时的新娘也强健有力,足以应付怀孕和生育的紧张劳累。斯巴达实行抢婚制。新郎在夜间和妻子短暂约会后仍回到原来的住处,与其他青年男子共居一处,直到做了父亲才可在白天看望自己的妻子。目的是锻炼克制和节制的美德,并且由于节欲,使双方身体内部充满创造力,并保持情爱的高涨与新鲜。
来库古抵制丈夫对妻子的独占欲和妒忌。他主张为了得到气度不凡、高贵典雅的孩子,妇女可以与比自己丈夫优秀的青年同居生子。因为儿子是国家的公共财富,而非父亲的私有财产。他嘲笑当时法律中的愚蠢之处:“他们繁育犬马时反倒坚持要得到最佳的雄性良种,不惜金钱或利用私人友谊;但是,他们将自己的妻子锁在深宅内院,让她们只给自己生儿育女,哪怕他们自己是些笨伯,或是孱头,或是病夫。”[54]因为婚姻关系的目的只是得到健壮的体魄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总之,普鲁塔克的教育思想中已出现了优生学的萌芽。他重视遗传的作用,强调父母要有良好素质才能养育正常儿童,并且把人的天赋列为决定健全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他又肯定了教育的重要作用。
四、论智育
(一)哲学素质的培养
普鲁塔克赋予哲学至高无上的学科地位。他说,自由民的孩子,必须要熟稔文雅教育中的每一学科,但是,只要求他们随机学习,只需了解而不必深究。而哲学应是一切教育的核心,最为重要,最有价值。正如旅游时可以观光许多城市,但要定居,则须选择其中最好的才会使儿童们享受到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