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雄辩家应具备广博而坚实的知识基础。西塞罗认为,要成为一名成功的雄辩家,不应只是一个具有满腹诡计、辩论技能的幕后妥协之徒,而必须具备广博而坚实的知识基础。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处理诉讼案件时做出正确的决定,在公共场合、法庭、讲台、元老院里阐明自己的主张,并指引别人做出明智的判断。他强调说:“雄辩的艺术则是更为崇高的事情,它是由远比人们想象得多得多的各种科学和学问结合而成的。”“大量事物的知识,对于雄辩艺术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没有渊博的知识,即使是能言善辩也是空洞荒谬的……”[5]因此,“在我看来,谁如果没有获得一切重要学科和艺术的知识,谁就不能成为完备的具有一切优点的雄辩家”[6]。基于这种看法,西塞罗主张雄辩家应接受通才教育,其课程除了雄辩术以外,还应包括文法、修辞、逻辑、几何、天文、音乐、物理、历史、法律和哲学。此外,还应了解政治、经济、科学、人群心理和社会习俗等知识。在西塞罗看来,雄辩术是依靠各门学科的知识而达到优美和丰满的,否则,雄辩术只不过是空洞的、愚蠢可笑的、夸夸其谈的胡言乱语。而一切学科知识的学习必须服从于培养真正雄辩家这个总目的。例如,学哲学是因为演说、辩论时常常会接触到哲学命题,而且如果一个人对于哲学家所揭示的关于人类的天性与行为习惯的理论没有精心的研究,他的演说就不能使公众激愤或抑制公众的感情和情绪;学历史是为了提供史实先例以加强论据,获得良好的辩论效果;学习政治是为了对某项立法提案做出正确的判断,以便在公众大会上发表演说支持或反对这项立法提案,以引导公众做出明智的选择;学法律能够从事高级的行政和法官工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西塞罗非常重视法律教育。他认为,法律知识在罗马人的生活和文明中是十分重要的,在雄辩家教育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他说:“人们将在学习法律中获得乐趣和欣慰。”“斯契沃拉民法知识,对将成为有造诣的雄辩家是不可缺少的。”[7]在西塞罗的指导和影响下,罗马的法律从完全实用的,靠艺徒制传授的艺业,提高为科学的学科,其教学也逐渐系统化和理论化。在西塞罗的时代,首都罗马成为法律深造的中心,许多希腊人到法律学校求学。西塞罗还大力提倡学习和研究历史。他指出,历史是时代的证人,真理之光,活的记忆,生活的指南。那些敢于陈述全部真相,毫无偏袒,没有个人恩怨,而又生动的历史,对读者是有教育意义的。因此,一个真正的雄辩家“要熟记过去的全部历史和先例”[8]。
第三,雄辩家应具备伦理性格。西塞罗认为,一名真正的雄辩家除了掌握上述知识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他应该忠诚地、出于公正地为公民服务,头脑中毫无私心杂念,成为他所处时代的最杰出的人。为此,必须重视道德品质的培养,要从出生就开始进行教育和训练,使他生活在传统的环境里,逐步学会以同情、仁爱、礼让等规范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形成明确的、公正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他才能把掌握的知识贡献出来,更好地为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