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在分析解释普罗塔哥拉的哲学命题时认为,根据普罗塔哥拉的观点,“对各个人而言,万物是如何也就等于各人感觉如何”,而“感觉总是对某物存在的感知”。感觉的特点是:第一,人的不同知觉起因于不同的知觉对象和不同状态的知觉者,所以,此时此境的知觉者和彼时彼境的知觉者的知觉是不同的。第二,人在此时此境下对某物的知觉绝不同于彼时彼境下对他物的知觉;引起我如此知觉的东西,如果和他人相遇绝不会产生和我一样的感觉,不会产生同样的性质。第三,人不会自行产生这种感觉,物也不会自身产生这种性质。这种感觉性质只能是在感觉者和对象相遇时产生的。“当我变成知觉者的时候,我必定是某物的知觉者,绝不可能有此感觉而无此物。”在《克拉底鲁篇》中,柏拉图进一步概括了普罗塔哥拉的思想:“对于我来说,事物就是向我呈现的那个样子;对于你来说,事物就是向你呈现的那个样子。”
普罗塔哥拉把个人作为衡量事物存在与不存在的标准,认为事物的真假、是非都是相对于个人而言的,不存在普遍的标准。这种思想显然片面夸大了人的主观作用,过分强调个人的感觉对判断活动的意义。他把感觉的相对性夸大成为绝对性,否认客观真理的存在,因而陷入了相对主义、怀疑主义。但在另一方面,由于普罗塔哥拉的命题充分肯定了人在认识活动中的巨大作用,确立了人在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启蒙意义。黑格尔指出,普罗塔哥拉“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个命题,“就其真正的意义说,这是一句伟大的话”,是“一个伟大的命题”,由此确立了思维、理性在哲学和认识中的崇高地位。
2.高尔吉亚关于存在的学说
高尔吉亚在《论存在或论自然》这篇著作中提出了三个命题:第一,无物存在;第二,假如有物存在,也不能被认识;第三,假如它能被认识,也不能传达给别人。
高尔吉亚在论证第一个命题时说,如果有物,它就或者存在,或者非存在,或者是既存在又非存在。但这三种情况都是不可能的:①非存在并不存在。如果非存在存在,那么它必定同时既存在又不存在,而这是荒谬的。②存在也是不存在的。如果有存在,那么它或者是永恒的,或者是生成的,或者既是永恒的又是生成的。但这三者都能被证明是不可能的,因此,存在是不存在的。③由于存在是不存在的,非存在也是不存在的,因而就不可能既存在又非存在。
他在论证第二个命题时说,如果存在能被认识,就无异于说思想着的东西就存在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我们想到会飞的人或能行驶在海上的车,并不就真正存在着这样的人或车。相反,如果说存在能被思想,那么,“非存在”就应该不能被思想,但事实不是这样。像六头十二足的女妖以及吐火怪兽等并不存在的东西,人们却想到了。可见,说存在能被认识是荒谬的。他指出:“如果被思想的东西并不是存在物,那么存在便不能被思想,这是合理的,合乎逻辑的。”
他论证第三个命题时,提出了两点理由:首先,人们是用视觉、听觉来感知事物的,那么,怎么能把所视所听的东西用口来告知别人呢?其次,我们告诉别人时用的信号是语言,而语言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因此,我们告诉别人的仅仅是语言,而不是存在的东西。存在是无法告知别人的。
高尔吉亚以上三个命题的论点可以概括为:知识只限于感觉,只限于个人的主观经验;在主观经验之外的客观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存在的,我们也不能认识它们;即使可以认识它们,我们也无法把认识到的传达给别人。因为语言文字只是感性经验的符号,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不可能等于个人的感觉经验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