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动功利主义看来,决定做什么的理性方法是决定采取那些可以选择的行动(包括无价值的即毫无意义的行动)中的某个行动,而这一行动能够最大限度地增进人类,或更确切地说,增进整个有知觉的存在者的可能幸福或福利。[19]我所提倡的行动功利主义观点是理性选择的标准。不可否认,我们可以选择那些人们已经习惯的遵守某些准则的行动,例如承诺,并且相信遵守这些准则的行动通常是最佳的行动,知道我们常常无时间去计算个人的利弊。当我们以习惯的方式行动时,自然不会作出思考或作出选择。不过,行动功利主义只把这些准则看成常识性的准则,只把它们当作大体上用来指导行动的准则。当无时间考虑可能的效果时,或者当所花的时间带来的坏效果超过考虑效果的好处时,他可以依据这些准则行动。简言之,当没有时间进行思考时,他可以依据准则行动。既然他没有思考,其习惯性的行动便不是道德思考的产物。当他必须想想做什么时,就存在一个思考和选择的问题。在这样的境遇里,预设行动功利主义的标准就完全是必要的。
其次,至关重要的是认识到,在日常生活中,行动功利主义者按照习惯和依据固定的准则作出的任何行动都不与行动功利主义本身相矛盾。他知道一个人想救溺水之人时,无时间考虑各种可能性:例如溺水之人是危险的罪犯,他将杀人或搞破坏;或者他正遭受痛苦不堪和无法治愈的疾病的折磨,想以死来解脱这种苦难;或者岸边有许多胆怯的人,如果他们看见有人掉进水里淹死,便会患心脏病。他不会这么考虑。他知道救一个溺水之人永远是正确的,并且能够去救他。其次,他也知道,如果不厌其烦地计算保持或不履行每个微小承诺的各种可能性,我们一定会变成疯子;如果我们在全部日常生活中完全使自己习惯于承诺,把精力留给更加重要的事情,便会做出许多善事。然而,他不相信个人偏见会在某些情况下阻止他依据正确的功利主义的方法来推理。当他试图在两份工作之间作出选择时,例如一份工作比另一份工作所获的报酬优厚,尽管他已非正式地承诺接受报酬低的工作,他也许会过低估计不履行承诺的效果,即使自己失去信赖,过高估计高薪给他带来的利益,并以此来骗自己。他也许意识到,如果相信可接受的准则,他就更有可能依据无偏见的功利主义者建议的方式行动;如果试图评价各种可能行动的效果,他反而不可能依据这种方式行动。实际上,摩尔曾经论证过这一行动功利主义的立场,即一个人绝不应当在具体的生活中把自己想成是行动功利主义者[20]。
然而,这么说无疑夸大了准则的有效性和人的无意识偏见的倾向。无论正确或错误,摩尔的这一态度都不是准则功利主义的准则崇拜,而是具有理性的基础(尽管其有关可能性的论证在细节上有缺陷)。因为准则功利主义者认为,我们应当遵守最佳的普遍的准则,即使知道在特殊的情况下服从它会带来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