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我已经针对一个人不可能从“是”推出“应该”的论点提出了反例证,并考察了对于我的反例证的三种可能的反驳。但即使设想我所说的这些是真的,人们仍然会感到某种不安,会觉得一定是哪里有某种陷阱。我们可以这样来陈述我们的不安:我只是承认关于一个人的某个事实如他说出某些语词或他做出一种许诺,这怎么就能使我认为他应该做某事情?现在我想以给出问题答案的轮廓的方式,简单地讨论一下我想做的推论可能具有的更加广泛的哲学意义。
首先我将讨论认为我们根本不可能回答这个问题的理由。
倾向于接受在“是”和“应该”、描述性和评价性之间的死板的区别是以某种关于语词与世界关联的图画为基础的,这是一幅非常有吸引力的图画,它如此地有吸引力(至少对我来说)以致完全不清楚在什么程度上仅仅提出反例证便能构成对它的挑战。需要的是解释怎样以及为什么这一古典经验主义图画不能处理这些反例证。简单说来,这幅图画是这样构成的:首先我们提出所谓描述性陈述的例子(“我的汽车一小时跑80英里”,“琼斯六英尺高”,“史密斯长着棕色头发”),然后我们将它们和所谓评价性陈述对照(“我的汽车是部好车”,“琼斯应该付给史密斯五美元”,“史密斯是个下流的人”),任何人都可看出,它们是不同的。我们是通过指出下述情形而明确表述这一不同的:对于描述性的陈述来说,真或假的问题是可以客观决定的,因为知道描述性表达式的意义也就是知道在什么样的客观确定的条件下包含了这些表达式的陈述是真的或假的。但是在评价性陈述的场合,情况相当不同,知道评价性表达式的意义,其本身不足以知道在什么条件下包含这些表达式的陈述是真的或假的,因为这些表达式的意义使得这些陈述根本不可能有客观的或事实的真或假。说话者就他的评价性陈述所能提供给人们的任何辨析,在根本上都涉及对他所持的态度、他所接受的评价标准或他选择作为生活和评判他人依据的道德原则的某种诉求。因此描述性的陈述是客观的,评价性的陈述是主观的,这一差别是被使用的词项种类不同的结果。
这些不同的根本理由是,评价性陈述所做的工作与描述性陈述所做的工作完全不同。它的工作不是要描述世界的特征而是表达说话者的情感,表达他的态度、赞扬或谴责、称颂或蔑视、嘉奖、推荐、建议,等等。一旦我们认识到两者所做的工作不同,我们就认识到在它们之间一定有一个逻辑鸿沟。要做自己的工作,评价性陈述就一定不同于描述性陈述,因为如果它是客观的,它就不再能起评价的作用。用形而上学的方式说,价值不可能位于世界之中,因为如果它位于世界中的话,它就不再是价值而只是世界的另一个部分。用形式的方式说,一个人不可能根据描述性语词来定义评价性语词,因为如果他能的话,他就不再能够使用评价性语词去嘉奖,而只能描述。而换种方式说,从“是”推出“应该”的任何努力都一定是浪费时间,因为即使这一努力成功了,它所能表明的也只是这个“是”并不是真正的“是”而只是伪装的“应该”,或者说,这里的“应该”不是真正的“应该”,而只是伪装的“是”。
对于传统经验主义观点的这一概述是非常简单的,但我希望它传达了这个图画的某种力量。在一些现代作者那里,特别是在黑尔和诺威尔-史密斯(Nowell-Smith)那里,这幅图画达到了相当细微和精确的程度。
这幅图画错在哪里?无疑它在很多地方都错了。最终,我要说,它的错误之一在于对诸如承诺、责任以及义务这些概念没有提供任何融贯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