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勒(,1908—1999)是美国教育哲学家。他于1936年取得伦敦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40年又获耶鲁大学比较教育和哲学博士学位。他曾任美国公立学校教师和私立学校校长、耶鲁大学教育学助理教授、美国教育总署拉丁美洲问题高级专家、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教育学教授,还兼任过美国教育哲学学会远西部分会主席。主要著作有:《教育哲学导论》(1964年)、《存在主义与教育》(1964年)、《教育人类学》(1965年)、《教育的逻辑与语言》(1966年)、《教育与经济思想》(1968年)、《教育与科学头脑》(1971年)、《现代教育思想运动》(1984年)等。
作为教育哲学家,奈勒强调哲学对教育的重要意义。他认为,教育的一切主要问题,在实质上都是富于哲理性的。比如,什么是作为教育对象的人的本质,什么是教育在其中进行的社会的本质,什么是教育所应该取向的道德生活,什么是一切知识所力求透彻理解的实在等,都与哲学有密切关系。不同的哲学往往提供不同的教育概念和教育定义。
奈勒评析了各种传统的教育哲学和现代教育理论。他曾说:存在主义和分析哲学“对现代教育思想和实践的批判是如此犀利,以致我们不能忽视它们。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种学说无疑会变得越来越重要”。[25]但他对分析哲学与教育的问题并未着力研究,而是对存在主义教育思想具有特别的兴趣和倾向性。在1958年,他就发表过《教育中的存在主义》。他对存在主义的一系列教育观点做了全面的阐发。奈勒不仅是较早将存在主义引入美国教育领域,从而成为促成存在主义教育思想流派在美国形成的先驱,而且也是现代美国存在主义教育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一、论教育的本质和目的
奈勒强调指出,在存在主义者看来,人的存在先于他的本质,人是在存在的过程中创造他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本特点是他的绝对自由,这种自由绝不可以受宗教、政权、学说或另外一个人的压制而被否定。简言之,人决定他自己,并且生来是自由的主体。”[26]“一个人成为什么样的人,要由他自己负责。……一个人是借助于选择所制造出来的。”[27]
对于存在主义这种强调“绝对自由”“自我选择”“自我创造”的观点,奈勒认为,它重新唤起了人对自己的关注,它为教育带来了新的人道主义精神,它要求必须以有思想、有感情的个人为起点来研究教育。
奈勒认为,现代社会以大规模的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工业生产和经济运作严重地压制人性,使人更为异化,人的生活是生长与衰退、欢乐与悲剧、生与死的混合物。面对人生的这种种困扰,应怎样理解和确定教育目的的取向呢?
奈勒指出,在存在主义者看来,“以幸福为目的的教育”是一种危险的教育。因为在人的现实生活中,没有痛苦就不可能有幸福。教育应该是让学生认识真实的生活,鼓励学生勇敢地去接受生活的磨炼甚至痛苦的体验,帮助学生树立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幸福的信念和决心。而“以幸福为目的的教育”却以幻想去教育人,只向学生描绘生活的美好,引导学生脱离现实地去追求幸福,而不教育学生去面对现实生活的痛苦,因此它是不可取的。
存在主义否定以幸福为目的的教育,是出于对现代西方社会及其教育的一种不信任,应该说,这有其一定的针对性和合理性。但正确的教育也不应该将幸福教育和痛苦教育对立起来,而应该是将二者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