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根舍因认为,范例教学是一种创造性工作,实施范例教学的首要条件是得到教师的理解。因为范例教学作为一个新的教学途径,它需要教师的勇气,不怕失败;它无从模仿,需要的是自愿和着迷;它还需要善于组织,师生共同探讨。那么,怎样才能培养和获得进行范例教学的教师呢?瓦根舍因认为,必须给教师以自由。给予教师的自由越多,就能吸引更多“创造性的头脑”加入教师队伍。
(三)实行课题教学,取消学科界限
实施范例教学,就是围绕精选的范例开展教学活动,因此必然要打破历来的学科知识体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从而把一门学科概括成若干课题来组织教学。课题的选择原则包括了基本性、基础性和范例性原则,课题必须保证能够从学科结构中获得某个关键性的见解,它应当是学生发现知识的突破点、兴奋点和学习过程中承上启下的关键。
(四)教学时间和班级组织的灵活性
按范例性的课题开展教学活动,不仅要打破学科体系,同时也必然要打破传统的课时安排和班级规模。瓦根舍因认为,各课题所需要的教学时间并不一致,有的只需几个课时,有的则可能需要一两个月甚至更多;每个课时45分钟也不能适应范例教学。他认为至少两课时学同一个课题较为适宜。在班级规模上,瓦根舍因主张实施范例教学的班级人数最多为30人,从而保证教师有更多的精力进行范例教学的设计和组织。
(五)范例教学的具体步骤
关于范例教学的步骤,瓦根舍因虽然没有做过专题性的论述,但是他的许多论文中还是涉及了这个问题;其他一些范例教学论的代表人物则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瓦根舍因曾经指出:“教学必须从‘上车’开始,而到达基本性后下车,并展现这些基本性。然后,当掌握了基本的原则时这些原则也就意味着是掌握其他原则的钥匙。”[11]在这里,我们大致地可以看到瓦根舍因关于范例教学的3个步骤:第一步是“上车”。“上车”就是在一开始的时候探讨一个能激发儿童自发性的问题,并且能够是一个范例性的问题;第二步是探讨由这个范例性的问题所反映出来的基本知识点,掌握这个基本知识;第三步是展现这一基本性的知识范例,使之反映学科的其他方面,并促进学生各方面的进步,如达到基础性、教养性的要求等。
比特(WilhelnButhe)的范例教学阶段论与瓦根舍因相似。他认为,教学中的每一个范例的教学可以分为3步:首先是选择和描述范例,其次是由范例说明一般的、抽象的真理,最后是在上述学习的基础上把握新的现象和知识。
施滕策尔(ArnoldStenzel)把范例教学的过程分成4个阶段。
①通过典型事例(范例)说明事例所属事物(个案)的本质特征。
②通过范例和学习的迁移,将上述对“个案”特征的研究推广到与其相类似的一类事物(类)上,认识一系列类似事物的本质特征。
③通过范例和上述对“类”的研究,认识此类事物的发展过程和发展规律。
④通过范例和进一步使学生获得对于世界的基本看法和社会生活经验,了解社会和自身在相关方面的状况,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范例教学论代表人物关于教学阶段划分的设想虽然不一致,但是总的看来是大同小异。注重范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作用,以及由个别到一般地逐渐扩展和深入,是它们的共同特征。
五、范例教学论的进展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