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哈·侯赛因认为,埃及文化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它的民族统一性,这也应当成为它的教育的民族特性的主要表征。因此,他强调指出,教育特别是普通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促进民族统一的实现。他认为,教育是使国家本身实现民族统一,使民族意识到自己有责任捍卫自己的自由和独立存在的权利的手段,是国家能够使民族得以生存并维护其存在的唯一手段。正是通过教育,国家才得以保持基本统一的民族遗产,并让这些遗产一代代传承下去。所以,学校教育必须让每一代人学习本国统一的民族遗产,培养他们的社会和民族归属感。
由于学校特别是初级学校的多样性,如有公立学校、私立学校、教会学校和外国侨民学校等,这对民族统一性可能产生一定的威胁。对此,塔哈·侯赛因主张国家应对各种学校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将民族遗产的统一性及其代代相传这一要求贯彻到学校教育的目标和课程内容中去,充分体现教育的民族特性和民族利益。他甚至呼吁取消各校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差别,如果这种差别有损于民族统一、社会和谐及埃及的特征。
埃及民族的另一特征,在塔哈·侯赛因看来,是在埃及存在着一种人道主义文化。这种文化是埃及古老、和平与持久的特性的一部分,它深植于埃及人民的心中,鼓舞和引导人们反对压迫,排除黑暗,追求独立和自由,走向光明。这种人道主义文化不但教育着历代埃及人,也深深地影响着非埃及的阿拉伯人。埃及民族的教育无疑应传承和发展这种文化。
此外,塔哈·侯赛因还指出,必须重视教育对民族文化的双重作用,即一方面要通过教育对文化的传承来保护文化;另一方面,又要通过教育对文化的丰富和更新来发展文化。也就是说,既要教育人们了解自己民族文化的特点,并注意保护其民族特性中的永恒部分,又要教育人们了解自己周围世界的变化,并适应这种变化,发展民族文化。
二、论教育的目的
目睹长期处于殖民统治下的埃及人民不仅过着贫困的生活,而且还受到各种压迫,特别是农村居民更是陷于深沉的苦难之中,塔哈·侯赛因认为,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所有的埃及人都获得民主、自由和平等的生活。
他曾对人类社会的不平等提出严厉的指控。他说:“在权利和责任以及接受今生今世降临到我们头上的利益和负担方面,我们生来都是平等的。当压迫者骑在人民头上的时候,应当由我们自己把他们拉下来;当暴君出现的时候,应当由我们自己把他们赶走。”[17]他认为,尽管历史可能把人们分为穷人和富人,尽管天性可能在能力和才干方面把人们区别开来,但他们都是人。因此,领袖和统治者们、贵族和主人们那种高人一等的观念,必须被人与人之间平等的信念所取代。然而,平等的实现,是与民主、自由紧密联系的。没有民主和自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
塔哈·侯赛因强调指出,从教育上看,只有不仅提供为所有人接受的普及初等教育,还能提供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才能使埃及真正实现民主。他断言,任何与无知共存的所谓民主,都是以谎言和欺骗为基础的。如果说权力来自人民,那么他们必须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因为权力决不能产生于无知。一个民主社会中的教育,应为一切人谋求民主。同样,无知和自由也是不相容的。只有通过教育使人们充分意识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同胞的权利和义务时,才有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