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规则学习。是指学习概念的联结,即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连锁。
⑧解决问题。指运用所学原理和法则去解决新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者能获得一种把两个或更多的以前习得的规则组合成为一种具有高级规则的新能力。
加涅认为上述8种类型的学习存在着层次关系,每一后继学习类型都是前一学习类型更加复杂的表现。低级的学习是简单的、基本的,高级的学习是复杂的、抽象的,后者是对前者的发展,并以前者为先决条件,共同构成一个由低到高,由简单、基本到复杂、抽象的累积学习模式。加涅的学习累积或学习层次模式,将几乎所有心理学家所研究过的学习类型都纳入自己的模式,并确定了各种学习类型在整体中的位置,合理地整合了各学派对学习的研究成果,对教育学、心理学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上述有关人类学习的研究的基础上,加涅进一步从学生个体的学习结果来分析学习活动,提出作为学习结果要取得的能力有5种,这5种学习能力也被视为5种学习类型。
①言语信息学习。指的是学习陈述观念的能力。这类能力包括获得名称、事实和对事物所做的概括,与知道“什么”有关。
②心智技能学习。指的是学习使用符号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能力,它是逐渐积累的,与知道“怎样”有关。
③动作技能的学习。指的是人类从幼年到成年、从简单到复杂的动作的学习。动作技能的特点表现为平稳流畅、准确适当的操作能力。
④态度学习。指影响人对事物、事件或他人采取某种选择性倾向的学习。这类学习不决定具体的行为,而是影响人将要做出哪一类行为。
⑤认知策略学习。“认知策略是学习者自己选择、修正注意、学习、记忆和思维方式的一种内在过程”[17],是一种内部组织的技能,与学生把握“如何学习”有关,需经长期的精心培养才能形成。
以上5种类型的学习,在加涅看来,不存在孰轻孰重的等级关系,其顺序是随意排列的。但对心智技能学习,加涅又做了进一步的划分,将其再分为5个亚类,它们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依次是:辨别学习、具体概念学习、定义概念学习、规则学习和高级规则学习。加涅认为,心智技能学习的5个亚类存在着层次性,每一层次中较高类型层次的学习各自以其前一级学习为先决条件,但不能还原为低一级学习,它与低一级的学习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过,对其他学习结果,如动作技能、态度等,加涅并没有再做亚层次类型的划分。
可以认为,加涅以学习的结果为依据所做的5种类型划分是对8种类型划分的简缩和提升,更加突出了学校学习的特点和更高水平的学习。联结和连锁学习之所以未被纳入5种类型,是因为它们过于简单,不是学校学习的主要类型。加涅指出:任何学到的能力,不管人们是怎样描述它的(如数学、历史、经济学或其他科目),都具有这5类范畴的特征。这5种不同类型的学习需要不同的学习条件,而这些学习内部过程的外部条件正是教学理论所关心的事情。
四、论教学
什么是教学?加涅认为,教学就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发动、激化、维持、促进学习者学习内部过程的一整套外部条件,是教师依据学生的内部学习条件,创设、安排适当的外部条件,促进学生有效地学习,以实现预期的教学目标的过程。教学的目的最终不是指向知识而是指向能力,“从最普遍的意义上说,教学变成主要不是传递有待贮存下来的信息,相反,它却是激发利用学习者早已具有的能力,并确保学习者具备有利于完成目前学习任务以及今后更多的学习任务所需的能力”。[18]
在加涅看来,教学理论是在学习条件理论基础上形成的,对学习条件的研究是教师规划、设计教学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前提。为此,加涅对5种类型的学习所需的主要条件都做了详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