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一论述后来再没有以同样详细的程度出现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但人们仍然能够以这样的观点为出发点,即马克思并没有对这一论述产生怀疑,它与那些在《大纲》和《资本论》中出现的说明是保持一致的。与此相反,在1844年,扬弃这种异化的道路只是被模模糊糊地预感到了。无论如何,它都没有像后来的著作那样如此清晰地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我矛盾及其发展趋势联系起来。1844年的论证大致是按照如下情形进行的:正如宗教异化生产出异己的、彼岸的本质对人的命运的权力那样,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间接地生产出异己的他人对这一劳动的支配。因此,私有财产不再表现为土地,而是表现为异化劳动的产品、结果 “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智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智迷误的结果一样”④ “后来,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马克思相信,他已经通过“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外化劳动对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⑤而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人们谈到私有财产时,认为他们谈的是人之外的东西。而人们谈到劳动时,则认为是直接谈到人本身。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本身就已包含问题的解决。”①只有从工人一方出发,才有可能克服异化的社会,因为异化的社会“在非工人那里”表现为“外化的、异化的状态”,而在工人那里则“表现为异化的活动”②。通过他那异化的生产方式,工人既生产出他自身,又生产出他的对立面,他使自己变成了商品。但作为“自我意识的和自主活动的商品”③,他也因此而同时赢得了扬弃整个商品世界的可能性。这个认识被马克思(在恩格斯这位先行者之后)解释为,经济学理论从重商主义经过重农学派和古典国民经济学,而发展到社会主义批判这一过程的前后一致的结果。但是,理论的发展伴随着实践的发展。早在这里,在《巴黎手稿》中,资本主义全面战胜所有前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就已经被视为扬弃异化的前提。
在“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这部分手稿中,马克思同样从发生学的角度把扬弃异化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理论划分为三个连续的(在逻辑上依次发展起来的)阶段:
首先 “扬弃自我异化”的最初的、 “粗陋的”形式不是别的,恰恰是私有财产在共产主义中的普遍化。在这里,对私有制(和竞争)的世界来说尤为典型的忌妒心和平均主义欲望被普遍化了: “粗陋的共产主义不过是这种忌妒心和这种从想象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主义的完成。”④
这种对私有财产的扬弃并不意味着对异化现实的“真正的占有”,恰恰相反,一切都向“贫穷的、需求不高的人……的非自然的简单状态”倒退。“共同性只是劳动的共同性以及由共同的资本——作为普遍的资本家的共同体——所支付的工资的平等的共同性。”①这种“粗陋的共产主义”——马克思把它视为私有财产的原始的普遍化——昭然若揭的秘密就是公妻制。这种共产主义是非人性的,不是因为它扬弃了资本主义,而是因为它把资本主义普遍化,进而极端化和绝对化了。它非但没有超过资本主义社会,反而还落后于私有财产的(毕竟也是存在的)积极方面。显然,马克思仍然认为,它是一个必然的(理论上的)过渡阶段。
其次,共产主义的第二种形式以“还具有政治性质,是民主的或专制的”②为标志。它也是尚未完成的,并且仍然处于“私有财产即人的异化的影响下”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