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手稿本来就是计划对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的。马克思在序言中还宣称,他打算“用不同的、独立的小册子来相继批判法、道德、政治等等”①,以便最后“再以一本专门的著作来说明整体的联系……”②另外,在首先进行的《国民经济学批判》这一尝试中,出发点正是“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研究”,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对这一研究再次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样,马克思在方法论上仍然以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为依据,正是从费尔巴哈起 “才开始了实证的人道主义的和自然主义的批判”③。除了费尔巴哈,马克思还明确提到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因为它对这篇文章的影响也一直渗透到词语的表述中。
国民经济学批判,在这里(与后来一样)既意味着对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视为绝对理性的资本主义经济所做的批判,又意味着对这种经济方式在国民经济学家的理论中有限的理论自我意识所做的批判。但是,批判并不意味着(或者说批判并不首先而且仅仅意味着)以一种反复被绝对设定的道德规范的名义来进行的道德评判。与在历史上成为可能的、在未来可能变得越来越现实的“人的”社会相比,批判把自己视为资本主义(以及迄今为止的每一种)经济方式的不充分性的明证。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经济方式既可以在(它的时代的)历史合法性中被理解,又可以在它的历史局限性中被认识。它既应该在它相对于先前所有经济方式所具有的优越性中,又应该在相对于日渐成熟的、未来的那些可能性所具有的不充分性中得到证明。确实,在早期著作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限性、非人性以及缺陷不足的强调远远多于对它相对的历史合理性的强调,但人们决不能因此而认为,马克思在1844年把资本主义判定为极端的、非历史的。在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中,资本主义经济的理论自我意识所具有的根本缺陷早在1844年就显现端倪,那它不能把自身的经济方式看成历史性的: “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把这些公式当做规律。它不理解这些规律……”①。这意味着,它没有认识到,这些表面上的自然法则事实上只是在历史中被决定的财产关系(生产关系)的表达,所以只有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在其中得到反映,相对于软弱无力的个人,这些关系巩固成为(表面上现实的、客观的)种种联系。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探求“私有制、贪欲和劳动、资本、地产三者的分离之间,交换和竞争之间,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之间,垄断和竞争等等之间,这全部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①。在此,金融事业是资本主义经济的隐喻表达。正是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所有产品(还有人本身)都变成了商品,它们的价值独立于自身,并且在货币(以及它的愈发抽象的种种形式“直到”信贷体系)中找到了自己恰如其分的表达。马克思开始了关于异化劳动的详细的、已然十分著名的叙述,这一叙述分为四个要点依次展开。这并不是说,每个要点都描述了一种新的现象,而是说,相同的现象可以有不同的阐释与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