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简短地评论一下,马克思源于主体之创造性活动的时间概念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中的时间概念具有一些相似之处。对海德格尔来说,时间也是源于此在的存在,此在是体现活动的特征的存在。此在的活动被描述成预期未来或“先行于自身的存在”以及在这个预期中把人们的过去合并到一个使人们自身在场的坚决的行动中的活动。暂时性源于如下事实:人类活动具有这三个环节。
对海德格尔来说,客观的时间是以此在本身的这个原初性活动为基础的。然而,海德格尔认为这个活动与暂时性是一体的,而我对马克思的解释将避免这种通过不把活动看作时间本身而是看作把时间引入事物从而暗含在海德格尔中的循环性。而且,在解释形成时间的这种活动本身的本质方面,马克思和海德格尔之间有着重要的区别,但我在这里不对这些区别详加论述。我只是要表明,对海德格尔来说,此在的时间化活动不被理解为一种对象化活动,也就是说,不被理解为一种改变自然的社会活动。
人们可能会反驳指出,对马克思时间理论的这种解释将会使时间仅仅成为代理人的或他或她的活动的主观特点,那么时间就没有了客观性。但是,对马克思来说,客观性是通过活动而获得的东西,这个活动通过改变一个至少最初独立于主体而存在的特定的世界从而使主体对象化。自然界的顽固性使得人们把劳动活动理解为克服障碍。这个事实也促使时间成为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而且,对马克思来说,因为对象化活动不是一种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是一种社会的活动,所以时间将不仅仅被理解为代理人的主观特点。这一活动的社会性促使时间成为这个劳动活动本身和这个活动的客观条件这二者的共同尺度。
那么,什么是客观时间呢?客观时间就是劳动活动的对象化形式。举个例子,我们最初可能假定,因标志着种植与收获的季节变化而确立的时间是由一个独立的尺度即季节本身的变化来测量的。然而,根据这里所提出的观点,作为时间标记方式的季节选择是它自身以种植和收获这两种活动为基础而作出的。所以,外部参照就是劳动活动本身的条件或它的对象化条件的外在化。因此,更为一般的情况是,就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个目标或目的在产品中的实现而言,为确立时间的客观尺度而设定条件的东西就是劳动过程本身的客观特征。因此,制造对象就要有一个开始和结束。对标志着这样一个过程的开始和结束的外在参照框架的选择就是对客观的时间参照的选择。当生产过程本身是个人之间共享的或社会的过程时,且当同样的过程必须多次重复的时候,对这样一个外在的或客观的参照的需求就出现了。在这些情况中,共同的和客观的尺度或标准,要求并为此建立了时间参照的客观性。因此,例如,天文学时间的尺度并不是先被建立,然后因被发现其在标记季节或航海方面的用途才被使用的。更确切地说,对这种尺度的需要致使人们将星体运用于这个目的。
前面对《大纲》中包含的时间理论的详细阐述超出了马克思自己所明确讲过的。时间理论与马克思的作为事物历时性的劳动观念之间、与他的对象化观念之间是一致的。然而,在使用历时维度这一从根本上体现节约特征的范畴时,马克思的意思就更为具体了。他醒目地表示,“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约”①。
马克思进一步表明,作为一种尺度的时间,其使用是历史地变化的。因此可以说,对马克思而言,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时间本身具有不同的性质。尽管时间是由劳动引入一切经济形式的,但是用时间来衡量的劳动尺度并不是一切社会生产形式的共同特征,而是当劳动本身已实现为同质的、抽象的量时才被引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