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三个论题是,对马克思来说,只有人的能动性才可以被称为真正因果性的。所以,影响人类行动的环境或客观环境本身都不能被构想为真正的因果性代理人。相反,在马克思的说明中,它们都被看作人类行动的客观条件或前提条件。而且,只有当这样的客观环境成为实现一定活动的目的所必需的条件时,它们才成为条件。此外,马克思把这些客观条件本身描述为过去的人的能动性的对象化。关于人的能动性和客观环境之间关系的这一说明将使我们能够重新阐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第三条评论,即“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①。
现在,我将依次对这三个论题继续进行讨论。
就第一个论题而言,在对简单生产过程即为了使用而生产对象的劳动活动的一般形式的描述中,马克思对劳动作了如下分析:它引入了目的的、动力的、形式的和质料的“原因”。因此,马克思写道:“活劳动通过把自己实现在材料中而改变材料本身,这种改变是由劳动的目的和劳动的有目的的活动决定的……因此,材料在一定形式中保存下来,物质的形式变换就服从于劳动的目的。”①因此,对马克思来说,劳动所生产的对象体现着代理人的目的;因此,这些目的就是它们的目的因或者是它们被创造出来的原因。这段引文进一步表明,劳动本身是由劳动的目的激活或决定的。因此,在马克思对劳动的说明中,劳动,作为转换性活动或作为动力因——使物发生变化的东西——与它的目的性或目的因是不可分离地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劳动活动就是使目的具有因果效力的方式。
这种实现目的的转换性活动通过努力产生出或形成物质而得以继续进行。因此,马克思把劳动称作“活的、造形的火”②。也就是说,在塑造对象从而使它们成为有用的或符合人的目的这个意义上,劳动也是形式因。因此,形式因也被解释为是与目的因相关的,或者,更通俗地讲,一个东西是什么,要根据它对什么有好处来理解。
很清楚,在这个说明中,由于马克思运用了亚里士多德引入的目的因、形式因和动力因之间的差别,因此十分醒目的是,马克思的分析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分析。亚里士多德说明了事物是如何存在的或事物是其所是的原因,其根据是(1)“作为目的的原因,它就是何所为”;(2)“形式或模型,也就是[事物]所以是的是的定义”;(3)“变化或静止由之开始之点”。③与此相类似的是,马克思是根据目的、塑形和能够改变物的转换性活动来说明作为物之生产的劳动的。而且,马克思接受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将质料因看作这种塑形活动的条件或这种活动所形成的“那个东西”的观念。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描述的那样,“质料因”“是内在于事物之中,事物由之生成的东西,例如青铜是雕像的原因”①。在让人可以联想到亚里士多德的一段话中,马克思写道:
资本(按其内容来说)对劳动的关系,对象化劳动对活劳动的关系……只能是劳动对它的对象性的关系,劳动对它的物质的关系……物质,对象化劳动,对于作为活动的劳动来说只有两种关系:一种是作为原料,即无形式的物质,作为劳动的创造形式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单纯材料;另一种是作为劳动工具,即主体活动用来把某个对象作为自己的传导体置于自己和对象之间的那种对象手段。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