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性和普遍性对于起点来说无疑是有利条件,然而,另一个对起点来说更重要的东西却不存在,那个更重要的东西是直接逝的中介,而目的是要满足个别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3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马克思认为,“交换价值就是社会形式本身;因此,交换价值的继续发展,就是把商品抛到自己表面上来的社会过程的进一步发展或者说深入这个社会过程中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3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性(immediacy)。我们怎样才能知道我们在讨论价值?只有通过对相互交换的诸商品所构成的关系总体进行中介时,价值才在事实上成为交换中被假定的东西(尽管它还没有建立在自身生产的基础上)。面对这些永不停息的交换活动,人们产生了这样的思想,即商品的异质性外观背后存在着某种本质的等同性(identity)。这种对被观察现象的分析性简化也许是错误的,但它却表明了如下的研究计划:在怎样的存在条件下,价值才能被证明为自身提供了基础,从而确证它作为商品普遍属性的合法性?我们不久就会看到,资本的辩证推演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结论是,如果商品是资本的产品,那么它就例证了价值。
那么起点是什么呢?商品在我们的经验中具有直接性(流行的观念认为,在这个社会中,任何事物几乎都可以被买卖),可是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进一步分析就会使我们对上述观念产生怀疑。价值是简单的普遍性,它虽然对思维而言具有直接性,但那只是一种中介化了的直接性——这一思想产生于对体系性的、有规律的和可被再生产的交换活动的沉思,这些交换活动引起对某种排序原则(如价值)的假定。另外,这种“价值”很明显是这样一种东西:由于它作为从商品出现于其中的诸形状的异质性中的抽象这一成问题的状况,而迫切需要基础性运动。①
我们在黑格尔那里找到了这种二元的起点。关于逻辑学,他曾说道: “如果方法意味着从直接的存在开始,就是从直观和知觉开始——这就是有限认识的分析方法的出发点。如果方法是从普遍性开始,这就是有限认识的综合方法的出发点。”他进一步解释《逻辑学》的起点为什么既是综合的又是分析的。①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提供了关于其起点的略带含糊的描述:他认为,就像显微镜把人体分解为细胞一样 “抽象力”揭示出,“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②。但是 “这个”经济的细胞形式在这里以表面看来不同的方式得到规定。然而,马克思认为:
自然形式上的劳动产品,就是使用价值的形式。因此,劳动产品要再具有价值形式,它就会具有商品形式,也就是说,会表现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的统一。可见,价值形式的发展是同商品形式的发展一致的。③
基于这些情况,我们赞同雅鲁斯·巴纳奇()具有独创性的观点,他的观点是《资本论》有双重起点:产品的商品形式是分析性的起点,从这个起点我们分离出价值和使用价值,而这个价值又形成上述分离的综合性起点,以便在寻求如何为作为商品纯粹普遍本质的价值提供基础的过程中,形成更复杂的关系。④
对于所有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显而易见的是,资本的正式定义是一种货币形式,即可以产生货币的货币。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货币在本质上是商品交换的媒介。因此,他们得出结论:商品应该作为起点。他们常常忽略的一点是:如果这些形式要成为价值形式,那么内在关系的颠倒序列也必须予以保留。如上所述,因为价值概念不能被令人信服地假定为仅在简单商品关系层面上客观确立的,因而它必须被理解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最抽象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