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斯威齐所言,这个方法遗留了如下一个问题: “什么是要舍象的,什么是不要舍象的。”首先,资本关系看起来好像被孤立地作为本质,可他认为,既然这种关系“形式上”是一种交换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在一大堆具有共同形式和共同结构的关系中,无疑地是一种特殊情况”,所以,起点就应该是“分析一般的交换现象”(analysisofthegeneralphenomenonofexchange)。①然而,斯威齐恰恰忘记了,这样做只有基于如下的假定才是可能的,即马克思以分析“简單商品生产”为起点,而这种分析“其后也适用于资本主义”。当然 “为了把我们的价值理论应用到资本主义的分析上,首先就必须仔细查明,是什么特点使这个生产方式有别于商品生产的一般概念的”①。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理论仅仅是“适用于”或“应用到”资本主义,因为我们已经在“一般”解释上获得了“本质”,这个本质毫无疑问适用于“特殊事例”。
这样做的错误之处就在于,问题被提出的方式是从“一般概念”运动至“特殊事例”,而这个“特殊事例”尽管有其“独有特点”,却与其他事例分享了“相同的形式和结构”。这明显不是马克思价值形式的发展所要表明的东西;相反,当C—M—C结构形成时,C—C结构就被完全地改变了,然后C—M—C结构转化为M—C—M'结构,接着转化为M—C—P—C—M结构,之后通过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再次转化(其中,C表示商品,M表示货币,P表示投入生产的资本)。
“一般的交换现象”(这是斯威齐的习惯用语),仅仅因为它是一般性的,所以它在为价值的确定领域提供有效的基础方面是非常不确定的;只有当商品成为资本的产品时,价值的“空洞”形式才能在价值增殖的推动下被赋予确定的内容。和米克一样,斯威齐也使用了“太多的抽象”,他并不是得出(derive)价值的现实性,而是在起点上将之非法地引进。
恩格斯、米克和斯威齐都(错误地)相信《资本论》以“简单商品生产”阶段开始——无论他们怎么描述这个阶段的状况(对于斯威齐来说 “简单商品生产”的优点在于它作为线性推理起点的理论明晰性;对恩格斯来说 “简单商品生产”的优点在于它作为部分“被修正的历史”的经验现实性)。但是,不管怎样 “简单商品生产”既不能为“价值”提供基础,也不能为价值规律提供基础。那么,为什么所有这些思想家都坚持这样做呢?因为他们能够想到的叙述问题的唯一逻辑方法是线性的。如果第一阶段就有了价值及价值规律,那就可以假定这种规律在之后无论多么复杂的阶段上会不断地再现(尽管是以一种隐蔽的方式)。
问题在于,价值关系从简单形式到复杂形式的发展过程是否适用于这样一种线性逻辑,或者,像我将要论证的那样,是否只有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条件下,价值才能成为事实(truth)。在下面的事例中,价值形式的叙述(exposition)不能以线性逻辑为基础——在这种线性逻辑中,原初模型在它的纯粹事实中建立价值;相反,我们在起点上有一个价值概念,这个概念是完全非自足的,并且不得不在进一步发展中被充实。由于这个原因,价值的真正形式源于叙述(exposition),从这种视角出发最先看到的是概念的十分简单和抽象的外观,它作为起点所具有的方法论的有效性只能在其结果中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