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生产、实现产出最大化的努力中,资本发现它面临一个特殊的困境:工人残存的“主体性”对资本提出了独特的难题,因为它产生了对其被剥削的明确反抗,而这种反抗是其他因素不具备的。生产的其他“因素”,如土地、机器、物质材料,有着它们既定的、提前可被预知的生产潜能。只与劳动有关的是可争论的(cont-estable)和竞争性的(contested)生产率,它仅仅是在工作日的结果中才能被知悉。所以,如果资本代替作为生产“主体”的劳动,那么它就必然不能在自己所选择的条件下进行生产。资本被限制在能够“榨取”(马克思语)劳动服务的程度。劳动这种特殊特征的结果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对抗性的,在这个意义上有理由认为,雇佣劳动与其说是“生产性劳动”(productivelabour),不如说是“反生产性劳动”(counterproductivelabour),因为工人实际地或潜在地拒斥资本迫使他们劳动的企图。
这就是对一个以经济的社会形式为基础的理论来说劳动与价值有关的原因。新价值是活劳动成功的具体化。正如马克思所说,价值“表现为他人劳动的产品,表现为劳动本身的异化产品”②。资本能够生产价值仅仅是通过在生产过程的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正如莱博维奇()出色阐发的 “由于整体资本主义具有两面性,因此资本不能仅仅单纯地追求自身目标的实现,它还要阻止雇佣劳动目标的实现。总之,资本必须战胜工人;为了自身的发展它必须战胜它的对立面”①。
《资本论》对被使用的活劳动与其表现在产品价值中的死劳动之间的区分,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劳动被定义为“非价值”,劳动反对价值,但价值增殖又依靠劳动。②价值不是劳动成功地生产商品后的社会认可,而是资本通过使劳动与其自身相异化而成功生产商品之后的社会认可。资本在工作日期间剥削“反生产性劳动”而生产出价值。因此,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开头就假定,劳动显现为(具体化为)价值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现在发现这仅仅是与将劳动纳入资本之下的斗争(部分地和持续地)取得胜利后的结果。
我的立场与正统立场完全不同。在正统立场看来,劳动创造了某种实证性的东西即价值,而后这种价值被剥夺了(这是一种在任何价值理论中都被假定的立场,当然,这种价值理论基于“简单商品生产”模式之上)。相反,我坚持认为,在价值的实证性背后有一个否定的过程。资本积累仅仅通过否认拒绝价值增殖过程的东西(即作为“非价值”的劳动)而实现自身。价值增殖的这种新概念使得我们把劳动价值论重释为否定性的辩证法(dialecticofnegativity)。
曼德尔甚至说 “对马克思来说,劳动即价值”③,并强调这一点。曼德尔的说法被马克思自己的文本直接驳倒了。马克思曾说“劳动……本身不是价值”,尽管“劳动形成价值”,但它“是在对象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在这种对象化的形式中,具体化在一件商品中的劳动与具体化在另一件商品中的劳动是等价的。①而且,劳动仅仅作为“抽象”才以社会性的方式被认为是合法的,这反过来又要求货币商品的存在为所需要的普遍维度提供基础。简言之,曼德尔和正统立场一样,忽视了劳动价值论中价值形式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