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在前几段论述中资本遭遇到一系列具体劳动,资本被抽象地总体化了,但是在这里,资本却成了被假定为缺乏特殊性的集合中的成员: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假定后者的真实性事实上是不可信的,因为它建立在这样一个颇具争议的经验性主张之上:简单是不能持存的。即使劳动过程在物质的意义上被看作具有某种抽象性,但这也仍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概念上的错误依然存在。这种错误在于混淆了抽象劳动概念和具体劳动的特殊形式,前者是社会形式的规定性,后者是工人劳动的物质简化。这种简化也许是它的社会形式的一个结果,但它要仅仅被理解为对“抽象劳动”概念“内容”的一种近似。劳动的简化是指它的质的贫化。但是甚至最简单的运动也仍然具有某种质的规定,它永远不能成为类似这样的抽象。
哈里·布雷弗曼()曾用“符合”(correspon-dence)这一术语来应对这种情况,他写道: “以种种标准化动作型式为形式的劳动,是作为一种可以互换的部件来使用的劳动,这种形式的劳动在实际生活中越来越符合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使用的那种抽象。”①因此,价值内容通过资本组织劳动过程的方式而遮蔽了价值形式,在资本组织劳动的过程中,劳动不仅被形式地作为抽象,而且在一般同质性的物质意义上也变得更抽象。②
然而,依然存在如下情况,即资本所雇佣的劳动无论其“符合”程度如何,都会被建构为“抽象”。因为只要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存在对立,具体与抽象之间的对立就依然存在。当资本组织生产过程追求最大化价值增殖时,其目标的真正对象是货币利润。货币是“抽象财富”(马克思语)的存在形式,这就意味着生产货币的活动自身被假定为抽象。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被雇佣的活劳动仅仅被看作一段劳动时间。用马克思的话说,工人变成了“时间的体现”①。因此“抽象劳动”被生产得以在其中持续进行的社会诸关系如此地假定下来。
当然,如果劳动的具体形式足够简单以使得劳动时间的理想化“提前相称”(precommensuration)能够决定劳动希望在市场上实现的价值,那么这对资本来说是易于达到的。在关于时间和运动的研究中,布雷弗曼正确地指出: “这种撇开劳动具体形式的一般人类劳动——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简单的‘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是马克思用来说明商品价值(体现在商品中的这种一般人类劳动)的方法。我们看到,这种抽象,不但《资本论》第1章若干页上这样写,而且资本家、管理人员和工业工程师心里也这样想。”②劳动越是变成时间中的简单运动,它越是接近其在价值增殖中被——无论以何种方式——理想化“认知”的形式。
但是抽象与具体之间的区分是不可能被终止的。工厂中存在着压力,迫使劳动过程变成似乎是资本在它自己的要素——即生产时间一般——中的运动过程一样,但由于资本总是为物质(matter)所累,所以它必然在具体劳动过程中被特殊化。反过来,就价值被生产出来而言,资本就或多或少有效地把具体转化为抽象。每个人的劳动虽然都是直接具体的劳动,但由于每个人都参与了资本主义的价值增殖过程,所以他们的劳动也就被社会地假定为抽象。作为抽象,这是劳动如何被看待的问题,而不是劳动具体地是怎样的问题。它是活劳动在价值增殖过程中所获得的社会形式的问题。被资本所形式地决定的劳动,作为资本抽象本质的特殊化即时间中的抽象运动而发挥作用。如马克思所说: “不同的劳动者个人倒表现为这种劳动的简单器官。”①
总而言之,产品的商品形式体现在死劳动中,死劳动是对劳动的具体异质性的抽象。资本主义生产将活劳动过程假定为抽象活动,即时间中的纯粹运动。这些必须被当作互具启发性的信息来把握。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