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图景展示的是人所理解的存在,在不同形式的世界图景中,存在通过理解而呈现为有意义的形态。从把握世界的方式看,世界图景所显现的意义首先与“是什么”的追问相联系:尽管世界图景本身包含多方面的内涵,但作为人所理解的存在,它无疑更多地表现为在不同视域下,世界对人呈现为什么;从而,也更直接地对应于“是什么”的问题。事实上,世界被人理解为什么,从另一角度看也就是:在人看来,世界“是什么”。与“是什么”相联系的是“意味着什么”,后者进一步将观念形态的意义世界引向价值之域。
以理解为旨趣,“是什么”的追问首先关联着认知过程,相对于此,“意味着什么”的关切则更多地涉及评价活动,后者具体地指向存在与人的价值关系。就其现实的形态而言,意义世界并不仅仅表现为人所理解的存在形态,它同时以确认这种存在形态与人的价值关系为内涵。在诠释“觉”的含义时,法藏曾做了如下阐释:“觉有二种,一是觉悟义,谓理智照真故;二是觉察义,谓量智鉴俗故。”[9],这里的“觉”无疑首先表现为佛教语境中的精神形态,但其中亦渗入了对意义世界的一般看法。就后一方面而言,所谓“觉察”,主要侧重于对世界的理解,与之相对的“觉悟”,则首先以价值层面的体认、领悟为指向。悬置渗入其中佛教视域和立场,作为精神形态(觉)的二重含义,“觉察”与“觉悟”的如上统一同时也从一个方面体现了意义世界中“是什么”与“意味着什么的”的相关性。
王夫之从另一个角度涉及了以上问题。在对“心”加以分析、界定时,王夫之指出:“必须说个仁义之心,方是良心。盖但言心,则不过此灵明物事,必其仁义而后为良也。心之为德,只是虚、灵、不昧,所以具众理、应万事者,大端只是无恶而能与善相应,然未能必其善也。须养其性以为心之所存,方使仁义之理不失。”[10]这里,王夫之区分了“心”的两种形态,即仁义之心与灵明之心,仁义所展现的是价值的取向和价值的观念,其中蕴含“至善之条理”[11],灵明则主要表现为认知与理解的能力。基于灵明之心,固然可以把握理、应对事,但无法使之在价值层面担保善的向度,唯有以仁义之心为本,才能使精神之域获得价值的内涵。以上看法无疑注意到了意义世界与价值意识的联系,它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作心为“体”、精神世界(进入观念领域之物)为“用”之说的引申。
如前所述,意义世界的价值内涵与评价过程难以分离。价值所体现的是事物与人的需要、理想、目的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评价而得到具体的判定和确认。在认知过程中,世界首先呈现为可理解的图景;通过评价,世界进一步展示了对于人的价值意义,就此而言,价值层面的意义世界,也可以被视为价值意境或被赋予价值内涵的世界图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