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应当期望什么”所体现的理想追求,以“应当承担什么”为内涵的使命意识,更多地从人的责任、人的义务这一维度表现了对自身存在意义的关切。作为类或社会的规定和要求,责任与义务使人超越了生存之域的有限目的而在社会历史的层面体现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康德曾指出:“作为动物,人属于世界。然而,作为人,他又属于具有权利、并相应的具有自由意志的存在。二者在本质上使人区别于所有其它存在。”[49]康德所说的世界属广义的自然,作为动物,人同时即表现为自然的存在。对康德而言,人超越自然、区别于其他存在的主要之点,便在于人具有权利与自由意志。从实质的意义看,权利的确认以承认人的价值为前提,价值的内在形态则涉及目的性:内在的价值即表现为以自身为目的。与之相联系,肯定人具有权利,同时意味着将人视为目的性的存在。对人的这一理解,与康德在伦理学上要求把人始终看作目的而非手段,无疑相互一致。与权利相关的是自由意志。在康德那里,自由意志总是涉及责任和义务,并且与后者难以分离:“自由的概念如何可能?唯有通过义务的规定;义务本身又是一种无条件的命令。”“自由概念基于一种事实:绝对命令。”(“Theconceptoffreedomisfoundedonafact∶categoricalimperative.”[50])不难注意到,对康德而言,自由意志的背后,是责任与义务;从逻辑上看,权利与自由意志的这种相关性,与权利与义务的联系也具有对应性。总之,作为人区别于其他存在的内在规定,权利所确认的目的性之维与自由意志所蕴含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从一个方面展现了人之为人的本质。
与康德相近,孟子也曾对人之为人的规定予以相当的关注:“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51]使人区别于与动物(禽兽)的主要之点究竟体现在何处?庶民所去、君子所存者到底是什么?在谈到君子的特点时,孟子对此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52]对孟子而言,君子作为人的完美存在形态,集中地体现了人之为人的品格,而君子的具体特点,则表现于其“存心”;所谓“存心”,也就是内在的精神世界,后者又以“仁”“礼”为其内容。“仁”与“礼”既有德性之意,又表现为“当然”(应当遵循的规范):作为不同于禽兽者,人都“应当”循仁而“在”、依礼而行,这里无疑既体现了道德的理想(确立以道德意识为内涵的精神世界),也蕴含着某种道德领域的责任意识(应当循仁依礼,意味着有责任遵循道德规范)。所谓“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也就是确立和维护包含广义道德理想与道德责任的精神世界,在孟子看来,正是这种内在的精神世界,使人“异于禽兽”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
广而言之,以“应当期望什么”所体现的理想意识与“应当承担什么”所内含的使命意识或责任意识为核心,人的境界确乎在观念的层面体现了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就其体现了人的本质规定而言,这一意义上的境界,也可以理解为人性境界。在人性境界的视域中,人自身的存在意义既成为关注之点,也得到了不同方面的呈现。从理想之维看,以成己与成物为指向,人在确认自身即目的以及确立存在方向的同时,也赋予自身的存在以内在意义;从使命之维看,通过承担责任与义务,人既超越了有限的生存目的,也使自身不同于其他存在的本质规定得到展现,后者进一步从存在形态和存在方式上展示了人的存在意义。人性境界的以上两个方面本身并非彼此分离,在张载那里,“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便同时具有人的理想与人的使命双重含义。从更广的层面看,自我通过多方面的发展而走向自由之境(成己)与化本然的存在为合乎人性发展的世界(成物),同样既是人所追求的理想,又表现为人难以回避的历史使命。
以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为关切之点,人性境界同时在二重意义上体现了存在的自觉:就何物存在而言,它意味着确认人不同于自然的存在,后者相应于人禽之别;就为何而“在”而言,它意味着以成己与成物为存在的内在指向,后者蕴含着对人自身存在意义的深沉体认。人性境界的以上内涵,既展现了精神世界的深沉性,也表现了其超乎个体的普遍品格。当然,作为观念形态的意义世界,精神世界同时又总是包含个性的差异,呈现多样的形式,但从其实质的方面看,人性境界的普遍内涵与精神世界的个性差异及多样形态之间并非互不相容,对人性境界普遍规定的认同,也并不意味着消解精神世界的个体性与多样性。事实上,作为人性境界具体指向的成己与成物,便蕴含着人自身多方面发展的要求,而所谓多方面发展,便包括扬弃精神形态的单一性和无差别性,形成具有个性特点、多样趋向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