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与人的关联中,“事”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这里所说的“事”,大致包含二重含义,从静态看,“事”可以视为进入知、行之域的“物”;就动态言,“事”则可以理解为广义之行以及与知相联系的活动,所谓“事者,为也。”[5]前者涉及与人照面或内在于人的活动之中的事物,后者则可进一步引向事件、事情、事务,等等。在现代哲学中,事件往往被区分为心理事件与物理事件:某时某地火山喷发或地震,这是物理事件;某人在某时某地想象火山喷发或地震,则属心理事件。从成物的视域看,可以将事件区分为自然的事件与非自然的事件:洪水泛滥,是自然的事件;抗洪救灾,则是非自然的事件。与“物”相对的动态之“事”,主要与后者(非自然的事件)相联系,“物”与人的联系,也是通过这一意义上的“事”而建立的:正是在“事”或知、行过程的展开中,“物”扬弃了本然形态而进入人化之域。
中国哲学很早已注意到“物”与“事”之间的联系。在谈到如何合于道时,《大学》指出:“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物有本末”是从本体论上说,着重于“物”的存在形态或本体论结构;“事有终始”则是就人的活动而言,主要侧重于实践的秩序。在这里,“物”的本体论结构与“事”的实践秩序被视为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而对这种结构和秩序的把握,则同时被理解为一个合乎道的过程。这种看法既展示了本体论的视域,又体现了实践的智慧,它从本原的层面确认了“物”与“事”的统一。“事”与“物”的如上统一,在尔后的中国哲学中得到了更明确地肯定。郑玄在界说《大学》中的“物”时,便认为:“物,犹事也”[6]。这一界定一再为后起的哲学家所认同,朱熹在《大学章句》中,便上承了对物的如上界说。王阳明也认为:“物即事也。”[7]王夫之对此作了更深刻的阐释:“物,谓事也,事不成之谓无物。”[8]所谓“事不成”则无物,既指只有通过人的活动(“为”),才能实现从“天之天”到“人之天”的转换(形成人化之物)[9],又意味着物的意义唯有在人的知、行活动中才可能呈现。在这里,《大学》从本体论结构与实践秩序上界定“物”与“事”的关系这一思路,无疑得到了进一步的展开。事实上,从《易传》的“开物成务”[10],到《考工记》的“智者创物,巧者述之”,都可以看到将“物”置于人的活动中加以理解的进路:“务”属人之“事”,“成务”以人的作用和活动(人之所“为”、所“作”)为具体内容,而物的变革(开物)则同时展开为成务的过程。与之一致,“创物”意味着按人的需要和理想成就相关之“物”,“述之”则是对这一过程的把握和承继、延续。不难看到,这里所体现的,是引物(本然对象)入事(人的活动)、以事开(创)物。相应于“物”与“事”的如上联结,“物”本身展示了本体论、价值论、认识论等多方面的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