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换过程对个体性的消解,本身又以劳动的抽象形态为其前提。首先,商品的使用价值形成于具体劳动,商品的交换价值则源于抽象劳动。使用价值的差异性相应于具体劳动的多样性,交换价值则与抽象劳动相联系。为了使商品的交换价值可以在量上相互比较,就需要扬弃劳动的特殊形式而将其还原为抽象的一般的劳动:“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同使用价值的特殊物质无关,因此也同劳动本身的特殊形式无关。其次,不同的使用价值是不同个人的活动的产物,也就是个性不同的劳动的结果。但是,作为交换价值,它们代表相同的、无差别的劳动,也就是没有劳动者个性的劳动。因此,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是抽象一般的劳动。”[38]在抽象劳动的层面,不仅劳动对象的差异被忽略,而且劳动者及其操作活动的具体特点也隐而不显。劳动在质上的这种同一,使劳动者的个性差异变得似乎没有实质的意义。
抽象劳动及与之相关的交换关系对个性的掩蔽,使个体的内在价值也面临被消解之虞。如前所述,与形上领域个体的不可重复性相联系的,是价值层面个体的不可替代性。然而,基于抽象劳动的交换和流通过程不仅使个体之间彼此同一、相等,而且也使个体可以相互替换:“流通在一定的环节上不仅使每个人同另一个人相等,而且使他们成为同样的人,并且流通的运动就在于,从社会职能来看,每个人都交替地同另一个人换位。”[39]当个体主要被视为可替换的对象时,其存在的内在价值便开始消隐。
个体价值的这种弱化,在更内在的层面表现为人的物化或工具化趋向。当抽象劳动将劳动者的个性特点完全抹平之时,个体与其他存在之间便不再有实质的差异,而劳动力的商品化,则进一步将人(劳动者)化为可以用同一尺度加以衡量的物。在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蕴含于物与物的关系之中,人自身的价值也每每通过还原为某种等价物而得到体现,与之相联系的是人对物的依赖性。
人的商品化与物化过程的进一步发展,则表现为外在之物对内在之我的支配。在现代社会中,这一点表现得愈益明显。无所不在的体制约束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程式化过程,使个体的创造性愈益变得多余:他的作用不外是履行制度的功能或完成某种体制中的程序,而大众文化的膨胀,又使个体从审美趣味到行为方式都趋向于划一化并逐渐失去批判的能力。与技术导向的逐渐形成相联系,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权威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式不断向人们颁布各种行为与选择的准则,并由此造成习惯性的服从:除了接受与听从权威的意见之外,人们似乎别无他择。作为物的依赖性的延伸,以上过程使现实的个体及其价值都难以彰显。
如何使个体的内在价值真正得到实现?从人格理想的维度看,这里无疑应当对“自由个性”予以特别的关注。马克思将“自由个性”视为社会发展第三阶段的主要特征,同时也从历史的维度凸显了其意义。以社会的衍化为视域,自由个性首先表现为超越人的依赖关系。如前所述,社会发展的“最初形式”以人的依赖性为其特点,在这种依赖关系中,个体往往归属于他人或外在的社会系统(包括等级结构),缺乏真实的个性与自主品格。作为以上依赖关系在人格形态上的体现,理想的人格目标往往也趋向于普遍化、划一化,以“成圣”规定成己,便多少表现了这一点。通过超越人的依赖关系而达到人的自主性与独立性,构成了发展自由个性的重要方面。与人的依赖性前后相关的,是物的依赖性。如果说,前者(人的依赖性)蕴含着对人的个体性、自主性的消解,那么,后者(物的依赖性)则意味着通过人的工具化或物化而掩蔽人的目的性规定或内在价值。在超越人的依赖性的同时,自由个性同时要求扬弃物的依赖性。从正面看,后者的实际含义,就在于确认人的内在价值、肯定人的目的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