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5]如果商品首先是一个物,那么,为什么不从“物”出发,而从“商品”出发?从“物”到“商品”并以“商品”作为哲学分析的起点,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近代以来的哲学中,不管是经验论还是唯理论,虽然在思想的理路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都承认在世界中存在的“物”,所不同的只是如何安置这个“物”,即将之作为经验认识的根源,还是作为认识所指向的对象。这种差异并不是根本对立的,因为即使是将“物”作为经验认识的根源,这种认识得以成立的可能性也有赖于一个理性健全的认识主体的存在,否则这种认识就不可能形成。同样,理性的认识一旦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就不得不面对“物”,揭示其存在的方式和特点。
如果对上述的人与物进行抽象,就可以得出人与“物”、认识的意义上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外在对峙的关系,海德格尔将这种二元对立看作近代哲学对物性进行筹划的根基。相比于中世纪的认知方式而言,近代哲学这一模型的建构是一次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不在于经验事实与概念原则之间的对立,正如海德格尔所揭示的:“无论是古代科学还是现代科学,两者都既涉及事实又与概念相联系;而决定性的事情倒是它们掌握事实的方式以及它们设立概念的方式。”[6]这种方式就是以数学为基础的与物的交道方式和对物之物性的形而上学筹划,即将物变成了主体操控与筹划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经验论与唯理论,都只是这种筹划的表现形式,它们以外在对立的方式完成了相互间的补充。
根据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物是外在于人的存在。我们可以先不管海德格尔所说的物性的筹划能得出什么样的结果,只要物与人相对峙,在哲学上就会出现一个难题,即从认识论而来的对峙何以消解。特别是当康德将之转换为现象与物自体的对峙时,这个问题似乎达到了其逻辑的极限。
就这一问题本身的逻辑层面来说,黑格尔的辩证法为之提供了一条解决的道路,那就是将人与物都置于一种流动性的辩证过程中,使他们成为相互的中介规定,推动理性向更高层面发展,从而达到问题的解决。在这个过程中,现象与物自体的对峙被消解了,人类理性最后能够实现人与外部世界的和解。这个流动的过程固然是理性的展现过程,但它本身也是历史的展开过程。虽然黑格尔拘泥于绝对观念对历史的统摄力,但历史成为解决哲学问题的场所已经蕴含在他的哲学思考中。而一旦进入历史的场域,就会遭遇到源自于经济生活的“市民社会”,哲学问题首先就成为对市民社会的经济活动的考察与批判的问题,哲学所讨论的“物”首先就是社会历史生活中的“物”。
在这里,“物”的显现方式不只与认识的过程相关,胡塞尔说的“回到事实本身”变成了“物”在历史生活中的显现,也就是说“物”存在于现代经济生活构成的市民社会中,对市民社会的总体性考察是考察既定“物”的前提。作为满足需要的物,体现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但在商品的使用价值中,我们看不出其社会的规定性,“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种植小麦的人是谁,是俄国的农奴,法国的小农,还是英国的资本家”。虽然使用价值构成了财富的物质内容,但如果从“物”出发,我们只能抽象地理解物与人的需要满足之间的关系,而看不到这种满足方式的社会历史形式。“成为使用价值,对商品来说,看来是必要的前提,而成为商品,对使用价值来说,看来却是无关紧要的规定。同经济的形式规定像这样无关的使用价值,就是说,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7]这种纯粹物质意义上的有用性,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