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历史性的结构中,为了避免主体成为结构的牺牲品,马克思提出了“自主活动”的概念,以展现生产逻辑中的主体性之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揭示了自中世纪以来现代社会的生成过程,这个过程有其内在的逻辑,即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带来的社会结构的变化,推动着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虽然人的能力与过去相比,有了更为广阔的实现舞台,但个人的力量随着分工的发展也越来越转化为物的力量。马克思特别指出:“如果用哲学的观点来考察这种发展,当然就很容易产生这样的臆想:在这些个人中,类或人得到了发展,或者说这些个人发展了人;这种臆想,是对历史的莫大侮辱。”[17]很显然,马克思此时意识到从“类”主体出发的思路,具有哲学想象的成分。那么,人是不是由此成为历史结构的奴隶呢?马克思显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论。为了重新论证历史结构中的主体性问题,马克思提出了“自主活动”这一概念。“自主活动”指人的能力得到充分展现、不再受到任何物质限制的活动。这一活动在当下的生产方式中,表现为物化的力量,个人的劳动过程表现为与这种“自主活动”的分离过程,体现为摧残生命的过程。但这一过程的极端化,却是工人重新获得“自主活动”的前提。
第三,“自主活动”的实现有赖于阶级革命。通过对分工与社会历史的结构性分析,早年马克思使用的“人民”、“类”本质等概念及对其的理解,在历史中具体化为“阶级”主体性思想,阶级革命是无产者实现“自主活动”的关键。在1852年3月5日致约瑟夫·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以三个要素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描述:“(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8]只有在无产阶级革命中,通过变革现代劳动的社会结构形式,阶级主体性所具有的普遍性以及无产阶级占有这种普遍性的能力才能得到实现。
第四,劳动本体论与主体性的确证。马克思确认了在历史过程中主体既是“剧中人”,也是“剧作者”,但这种主体性如何在社会结构层面加以确证,这正是《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劳动本体论思想的意义所在。马克思对劳动的理解经过了一个“之”字形的转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区分了劳动的对象化与异化,将前者看作人的“类”本质的体现,将后者看作人的“类”本质的异化状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及《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不再做出上述的区分,而是将原来的“异化劳动”等同于劳动,提出了消灭劳动的主张。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则再次从双重意义上来讨论劳动:作为体现人的主体创造性活动与体现资本统治力量的异化劳动。作为创造性的活动,“劳动会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19]当这种体现人的自我实现的劳动被对象化的劳动所占有时,就体现为资本统治下的劳动,当然,此时的生产过程已不再是人的自我实现的创造性过程了,而只能是资本力量驾驭下的异化劳动和剩余价值的实现过程。遗憾的是,卢卡奇只看到了马克思所确立的劳动本体论,并将马克思的社会存在论建立在劳动本体论的基础上,却没有看到这种劳动本体论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是即将被超越的理论逻辑。随着这一逻辑被超越,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构架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主体问题也需要在新的理论平台上重新加以思考。
(3)资本逻辑与主体性问题的视野转换
从一定意义上说,建立在生产逻辑基础上的主体,构成了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国内实践唯物主义重新阐释马克思哲学的基本构架,这也是当前我们言说马克思哲学的基本构架。这里的深层问题在于:这种生产逻辑是否真的构成了马克思哲学的全部内容?这种生产逻辑是否会被新的理论逻辑所取代?按照我的理解,经过1845年的哲学变革,马克思确立了生产逻辑,并以此作为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逐渐意识到,将生产逻辑运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并不能从根本上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反而可能得出李嘉图社会主义者的结论。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开始意识到资本逻辑的独特性,从而形成了面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双重逻辑,即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而劳动本体论的确立则使生产逻辑仍处于主导地位。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他看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逻辑对生产逻辑的统摄作用,从而他关注的焦点,从生产逻辑转向了资本逻辑。资本逻辑是一种结构化的逻辑,在资本结构化的过程中,主体变成了资本增殖的工具。这意味着,建立在生产逻辑基础上的主体理论,需要在资本逻辑的构架中重新被审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