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马克思将自由的自我意识看作“人民”的根本属性。黑格尔的“自我意识”是复数的“人”之间的内在意识,也是内在于个体之中同时又超于个体之上的意识。在政治批判的层面,马克思将这种自我意识理解为人民的意识,自由的精神即是人民的根本精神。从这样的视角出发,自由写作不仅体现了作者个体的自由精神,而且体现了自由精神的人民性。“自由报刊的人民性(大家知道,就连艺术家也是不用水彩来画巨大的历史画卷的),以及它所具有的那种使它成为体现它那独特的人民精神的独特报刊的历史个性——这一切对诸侯等级的辩论人说来都是不合心意的。”[14]以自由的自我意识作为“人民”的本质属性,这一思想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依然占有重要地位,并成为马克思批判当时德国封建政治的重要依据。
当然,此时的马克思在以鲍威尔为中介来改造黑格尔的自我意识思想时,黑格尔哲学中的两个重要支点并没有得到马克思的重视:一是虽然马克思将自我意识扩展到了对人民的论述中,但马克思还没有将自由的自我意识抽象为人的“类”本质,这一思想在《论犹太人问题》之后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得到了更为深入的讨论;二是马克思此时还没有认识到“劳动”的重要意义,同样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才开始意识到劳动的哲学—经济学意义。经过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中介,上述两个重要理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也正是在这篇文献中,“类”主体的哲学思想得以清晰地呈现出来。
异化劳动从根本上来说是人与“类”本质、人与人的异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异化劳动无疑是其中最富有理论张力的概念。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异化劳动表现为工人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本身的异化、人与自己的“类”本质的异化、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判定前两个异化的根据在于人与自己的“类”本质、人与人的关系的异化。经过费尔巴哈的“类”哲学的中介,马克思将“自我意识”上升到“类”主体,并以此作为判定现实生活中人与物、人与人关系的依据。
“类”主体的本质在于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在这里,马克思理解了黑格尔的劳动概念,并将之与自我意识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联结起来,以与市民社会中的异化劳动相对立。正是通过这样的联结,马克思才能从政治批判走向政治经济学批判,将集中于哲学意识层面的批判转化为对市民社会的批判。这是批判理论的逻辑深入。
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类”本质。在现实生活中,劳动的异化造成的结果是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扬弃这种异化就是要扬弃私有财产、扬弃资本,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
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15]
只有这时,人才能真正占有自己的生命与“类”本质,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自由自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