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马克思哲学研究实现了解释构架的转换,即从传统教科书体系转向了实践唯物主义体系,实践、主体成为这一解释构架的核心范畴。从理论研究的视角来看,这一转换改变了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改变了对马克思哲学文本的阅读方式,形成了新的理论构架,并为独创性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从哲学实践的视角来看,强调主体与主体性的实践唯物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呼应,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社会发展注入了精神力量。虽然国内实践唯物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主体出发的探索,在理论目的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从马克思哲学思想研究来看,这些探索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哲学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构架。
第一,将马克思的哲学聚焦于社会历史领域,把实践看作社会存在的基础,有的学者因此提出了实践本体论或劳动本体论。在卢卡奇看来,马克思通过批判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把黑格尔哲学中的历史倾向推到了它的逻辑顶点。“他把无论是社会的还是社会化了的人的一切现象都彻底地变成了历史问题,因为他具体地揭示了历史发展的真正基础,并使之全面地开花结果。”[4]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中,卢卡奇进一步认为“劳动过程乃是在人与自然之间发生的过程,乃是人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的本体论基础”,[5]并以此来展现马克思对社会存在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批判性认识。与此相应,柯尔施同样认为,马克思使一切科学所探讨的经验领域的一切现象,“无条件地服从于他在理论上批判的、在实践上革命的社会研究的新的唯物主义原则。从一个方面来看,他并不承认一种‘更高级的’、脱离历史与社会范围的所谓‘精神’生活的领域与现象。……从另一方面来看,马克思在他的唯物主义的社会研究中,还运用历史的与社会的范畴如工业、‘经济’、物质生产,论述了历史与社会现象本身的整个自然基础”。[6]在关于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的具体讨论中,柯尔施同样以物质生产作为实践的基本形式,并以此作为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的根基。
在国内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中,学者们同样强调实践的社会存在论意义。虽然对实践的理解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有的学者强调实践超越论,有的学者强调实践本体论,还有学者试图将实践与物质本体论协调起来,但从总体上来说,强调实践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基础性地位,几乎成为学者们的共识,与此同时国内出版了不少以实践作为马克思哲学基础的理论著作。对以人类学意义的生产逻辑为原型的“实践”的社会存在论意义的强调,构成了实践主体性解释构架的基础。
第二,将主体性作为马克思哲学建构的基本原则。自近代以来,西方社会的发展过程首先体现为人与自然相分离的过程,将自然作为与人相对立的客体加以观察和研究,以便控制自然。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自然体现了人与外部世界的统一性,当这种统一体被资本主义社会打破后,人们必须重新寻找新的统一性,在哲学逻辑中,对这种统一的追求,就体现为主体—客体的辩证法。卢卡奇认为,在马克思的辩证法中,置于中心地位的就是“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法关系”。[7]按照他的理解,由于物化现实以及相应的拜物教意识,德国古典哲学并没有真正解决主体与客体在历史中的统一性问题,当马克思将主体—客体的辩证法置于历史运动的过程中,凸显无产阶级的主体意识时,才可能真正解决这一哲学难题。
与卢卡奇的这种学院式哲学话语表述不同,葛兰西则直截了当地认为:
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因素不是自然的经济事实,而是人,他们创造着社会,他们彼此联系、相互理解。在这种相互联系(文明化)的基础上发展出一种集体的社会意志。他们了解经济事实,对经济事实做出判断并使之适应自己的意志,直到这种意志成为经济的动力并形成客观事实,这种客观现实存在着、运动着,像火山熔岩一样,能够按照人的意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开始道路。[8]
正是对无产阶级主体性的强调,使得葛兰西在评论俄国十月革命时认为,相比于将《资本论》解释为一种经济决定论的“资产阶级化”的思路,十月革命是一场反对《资本论》的革命,因为正是在这一革命中,无产阶级的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在国内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不管是反对实践本体论还是赞同实践本体论,对主体性的确认并将之作为马克思哲学阐释的基本原则,以强调主体的社会历史地位和作用,还是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同。这种认同,一方面是实践唯物主义讨论的逻辑一致性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马克思哲学对中国社会发展现实的回应,即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人及其主体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不仅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哲学论证,而且即使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理解,也还是为后来富有个性的解释框架的形成提供了条件。[9]
第三,强调历史与自由时间是人的主体性得以实现的境域。在卢卡奇看来,要打破资本主义物化现实及其拜物教意识,只能求助于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因为无产阶级在其历史实践中,不断感到自身被物化和被边缘化,从而才能有距离地审视自身在社会存在中的地位与作用,与物化现实和拜物教意识相脱离,并最终能够将人从这种思想与现实的双重奴役中解放出来,达到阶级意识的自觉。这是一种辩证法的逆转,这种辩证法来自于历史。在这里,历史意味着真正主体的生成,推动着无产阶级的意识上升为历史发展着的社会的自我意识,“如果资本的物化被溶化为它的生产和再生产的不停的过程,那么在这种立场上,无产阶级就能意识到自己是这一过程的真正的——尽管是被束缚的和暂且是不自觉的——主体”。[10]在这里,历史是摆脱物化统治后与物化劳动时间相对立的自由时间,是真正的主体得以生成的境域。
在国内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中,学界关于“历史”概念的重新讨论,同样体现了对主体解放境域的思考。在一些学者看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历史”主要指以工业生产为基础的主体活动所创造出来的过程,这同样是主体得以对象化自身的境域,这样的历史才是人的自由得以实现的可能性空间。与此相一致,在关于自由王国的讨论中,学者们除了关注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传统讨论之外,更为关注自由王国对异化或物化世界的解放意义。
上述讨论的内容,构成了马克思哲学中主体性解释的基本构架。这种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解释思路,实际上是对马克思文本中所展现的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的解读与延伸。从马克思思想发展历程来看,这一思路不仅不能勾画出其思想发展过程中的逻辑复杂性,更不能呈现《资本论》的逻辑构架。为了更好地探索资本逻辑构架中的主体问题,我们还需要对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对主体问题的理解加以讨论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