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进一步理解现代劳动,就必须进入分工中,分工推动着劳动体系的建构与现代社会的形成与发展。从分工出发来描述现代社会劳动结构以及这种劳动结构对市民社会的作用,这是斯密的重要思想。黑格尔的劳动体系的思想正是对斯密这一思想的哲学表述,并从德国哲学的高度对分工所导致的机械化问题进行了批判。在黑格尔看来,分工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人的能力的发展,但同时,分工也会使人越来越机械化,无法真正地促进自由意志的自在自为的实现。这一思维方式也影响到马克思对分工问题的看法。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群开始,马克思就对分工进行了同样的批评。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这样论述分工:“一方面随着分工的扩大,另一方面随着资本的积累,工人日益完全依赖于劳动,依赖于一定的、极其片面的、机器般的劳动。”[22]对分工的这一立场,实际上贯穿于马克思思想的始终。
第四,现代社会是不平等的社会,三大阶级构成了其基本的等级结构,它们之间处于一种对立的关系。揭示三大社会阶级的存在及其矛盾,这是李嘉图经济学的重要成果之一。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讨论的是“等级”,这里的等级具有“共同体”的特性,体现了独立个人之间的外在普遍性,具有纠正市民社会自私自利特性的作用。马克思从经济学出发,关注的是三大阶级之间的对立关系,揭示的是市民社会本身无法调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与黑格尔在市民社会阶级结构上的重要区别。
第五,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扬弃异化的现代社会,只有在新社会中,人的本质力量才能完全实现。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一文本群中马克思对未来理想社会的称谓,这种社会主义是在私有财产的运动中生成的,这一生成的社会“创造着具有人的本质的这种全部丰富性的人,创造着具有丰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觉的人作为这个社会的恒久的现实”。[23]对于这种社会主义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24]因而,
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向人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的生成。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25]
如果将马克思的这些论述与黑格尔的论述加以比较,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在市民社会问题上与黑格尔的重大差别。按照黑格尔的思路,市民社会的问题不可能在市民社会内部解决,只有国家理性中才能实现存在和本质、自由与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一致,国家必然成为市民社会的本质规定。马克思则相反。马克思一方面重申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思想,强调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也意味着市民社会问题的解决才能真正解决国家层面的问题,另一方面,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的问题需要在市民社会自身中解决。马克思在这里所谓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更具有“市民社会”的性质,但这是与“市民社会”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社会结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以“市民社会”和“社会化的人类”来区别。而要理解这一新的社会结构,前提是要理解现有的市民社会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