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业制度改革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948—1977年运行统包统配制的就业制度,适应了以重工业为导向的发展战略,通过行政手段对城镇劳动力进行统一计划、招收、调配;1978—1991年双轨制就业制度逐步形成,一方面在传统国有企业内部逐步推行合同制,另一方面在私营经济等新兴经济领域实施市场化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方式,提出“三结合”的就业方针解决就业问题,确保改革在求稳中创新;1992—2001年实行以再就业工程为中心的就业制度,主要解决计划经济体制内国有企业大量隐性事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就业改革逐步向市场化演变,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就业;2002年至今逐步深化以构建积极就业政策为中心的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就业托底机制和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积极促进就业。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基本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2017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达7.76亿人,比1978年增加3.75亿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达到1178万人左右。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新增就业连续5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累计帮扶8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110万去产能职工得到妥善安置;高校毕业生人数年均突破750万人,年底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的较高水平。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7年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7亿人。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转折,2014年城镇就业人数首次超过乡村。从三次产业结构看,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就业人数由1978年的0.49亿人增至2017年的3.49亿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由12.2%上升至44.9%,第三产业占主导的“倒金字塔形”就业结构进一步形成。
就业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就业供需不匹配、就业歧视等问题,应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努力破除劳动力流动障碍,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此外,在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也要激励人们通过自身努力积极寻找就业机会,鼓励企业、民众、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和促进就业。
5.2.2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教育体制改革做大优质教育蛋糕
学有所教强调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在学有所教的基础之上增添了幼有所育的相关论述,其主要强调学前教育的重要性。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学前教育关系着每个孩子教育的开端,其监管、引导和规范尤为重要。
发展完善学前教育,补齐教育事业的短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取得“新进展”的七项民生要求中,“幼有所育”排在首位,足以看出其重要战略地位。对学有所育的重视主要基于两大现实因素:一是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0~6岁的幼托教育面临的供需矛盾愈加突出;二是全面“二孩”的政策推动,生活水平和育儿理念的普遍提高,都在不断拉升人民群众对幼托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期待。“幼有所育”的提出,很好地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