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结合,新增住房中商品房占四成。未来深圳市商品住房将只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居民供应,租售结合。其余60%将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等方面人才供应,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50%左右。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夹心层”将成为最大受益者。深圳市保障和人才住房将覆盖绝大部分人才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确保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应保尽保。深圳市住房研究会会长陈蔼贫分析,“夹心层”将成为这次深圳房改的最大受益者。他说:“在低收入家庭和商品房之间的‘夹心层’,也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人才群体和户籍住房困难家庭,都将是这个政策的受惠者。这个文件是整个房地产调控的组成部分,也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部分。”
住房供应结构调整,落实“房住不炒”。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后,我国城镇住房供应结构大约90%是商品住房,10%是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占绝对主导地位。深圳出台的新文件,将住房供应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是落实“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有力措施,增加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给中的比重是政府关于住房制度的一个目标,以避免因房价上涨过快而产生的对高科技产业的挤出效应。
资料来源:丁华艳、王建帆,《深圳“房改”政策落地 新增住房中商品房只占四成》,,2018-08-06。
5.2.6 弱有所扶:社会保障改革做大福利共享蛋糕
弱有所扶,意味着全社会将投入更大力量帮助弱势群体,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弱有所扶涉及扶贫、救灾、社会救助等多个方面,聚焦弱势群体和落后地区,即在弥补民生事业的短板上下功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现实要求。
弱有所扶,聚焦弱势群体
弱有所扶中的“弱”,广义上涵盖了社会中各类处于生活窘迫和发展困境的群体。长期以来,我们主要关注弱势群体中的绝对贫困群体。30多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强有力的反贫困措施,已经使几亿人脱贫,成绩举世瞩目。而在帮助绝对贫困人口的同时,也应该把社会中各类处于生活窘境和发展困境的群体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对象范围。5年来,超过5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每年有800多万城乡贫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针对弱势群体,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开始走向定型和完善的新阶段。2014年5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救助整合在一起,形成较为完整系统的制度体系,同时,还首次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扮演了兜底的角色。我国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初步搭建起了基本完整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覆盖群体包括低收入城乡家庭成员、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与残疾人、受灾人员等,救助内容包括生活、医疗、儿童教育、住房、就业与临时救助多个方面,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上述弱势群体在面临困难时维持基本生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