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政府机构改革历程及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
自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政府不断地与时俱进,对机构进行了多次改革,大致包括1949年新中国成立建立政务院、1951—1953年、1954—1956年、1956—1959年、1960—1965年、1966—1975年、1976—1981年七个阶段。改革开放后,到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为止,我国进行了八轮政府机构改革,分别是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2018年,平均五年一轮。
表4-1 政府机构改革历程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正式拉开了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的序幕。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的改革,必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本轮机构改革分为八个方面,改革分别涉及党中央机构(20条)、人大机构(3条)、国务院机构(23条)、政协机构(3条)、行政执法体制(5条)、跨军地(6条)、群团(无具体条目)、地方机构(无具体条目)。
专栏4-1 国家机构改革的五大看点
一是本轮国家机构改革的视野宽、站位高,是改革开放以来一次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全方位优化和重构。与以往七次机构的起点不同,本次机构改革,不局限在国务院或者行政层面的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而是涉及党、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军队、事业单位、群团、社会组织等全方位的机构改革。改革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
二是本轮国家改革的目标明确,路径清晰,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是《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之一。此次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是要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既立足当前也着眼长远,优化国务院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
三是本轮国家机构改革体现出系统性改革、结构性优化和整体性推进三大特征。所谓系统性改革,就是从改革的顶层设计上,强调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的统筹性和系统性。所谓结构性优化,就是要国家的机构职能配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重新优化配置,防止政府机构职能产生重叠交叉、设置不够科学、权责脱节等问题。所谓整体性推进,就是由于本轮国家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具有全局性。
四是本轮国家机构改革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涉及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方面入手,必将让公共服务管理更加高效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