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方法。民生建设采用何种模式、走哪条道路不能任由市场自发形成,政府要干预和主导,这是政府的职责和作用。因此,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在民生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必须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要从民生发展的战略高度统筹布局、系统规划,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并使民生体制改革的成果朝着预期的目标前进。由于“中国道路”“中国模式”的独特性以及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决定了顶层设计的实施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因此,发展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生事业必须重拾“摸着石头过河”的工作方法,要从问题着手、从实践出发,从人民群众中集聚改革的智慧,及时总结和推广国内成功做法,批判地比较和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敢于试错、勇于创新、注重协同、形成合力,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把我国民生事业不断推向更高的阶段。同时,改善民生要从国情出发,逐步进行。民生是全体人民的民生,但不同群体的民生问题不一样,要更加重视普通民众尤其是占相当大比重的困难群体。
当前和相当长时期内,我国都处于适度普惠型民生模式的建设和定型阶段。在这样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我国民生体系建设的基本着力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在民生建设的深度上,我国民生建设要实现从浅层的制度创新转向深层的价值变革。需要根据时代变化与需求确立许多新的民生理念,将共同富裕这一改革目标扎根民众内心,为改革的高效高质量开展提供保障。要让强势群体意识到,现在的改善民生,共同富裕,短期内可能会消减强者的福利,甚至可能会出现“劫富济穷”现象,但从长期来看却是有利于所有人的行为;也要让弱势群体意识到,福利过快增长只是短期现象不可持续,未来不仅要靠政府,更要靠辛勤劳动改变命运。只有不同社会阶层、社会群体都有这种社会合作理念,深层次的存量改革才能推进,真正的共赢共生局面才能出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才会早日实现。
在民生建设的性质定位上,我国民生事业发展要尽快实现“互动论”。在民生事业发展的早期,一般认为经济积累用于再生产的越多,经济发展就越快;反之用于消费尤其是民生类集体消费的越多,就会拖累经济发展。为了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就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是典型的“负担论”。随着社会建设的持续推进,改善民生的地位日益上升,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或部门,都已经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放在并列的地位,这是“并列论”,是历史性的进步。但这种进步还不够,因为它认为经济社会是简单的并列关系,事实上,民生不仅是发展目标,更是实现更高层次发展的基本手段。为了防止出现超出经济承受能力过度改善民生的倾向,未来十几年,良性循环论将成为民生建设性质的最新定位,需要大力宣传并且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和主动接受这一新的民生性质定位。
3.3.3 更好地把握生产与生活、改革与民生发展的辩证关系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矛盾。任何社会以及民族国家想要获得发展、进步,就需要调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因此,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和发展要求,从根本上决定了改革的必要性和普遍性。将保障民主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制度理念、制度规则、制度体制、制度机制及制度组织体系,落实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创新过程中,从而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尤其要“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获得更可靠的民生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