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人们把“有目的的”理解为目的和任何一种延长的手段系列有意识的理智形式时,那就只有人才是有目的的。不过,这仅仅是生命合目的性的一部分,而且是根本不能与动物的目的论相提并论的那一部分。在人的身上,不仅有目的的形成物离开了所有的目的,而且这样做的结果,也无数次地妨碍和损害了我们实现目的的过程。但是,这仅仅对于能够超越生命的那些本质才有意义。自然,特殊的人类存在的所有形体看来——而且对于我们来说,这里重要的是——业已经历过合目的性的阶段了。在这以后,那些形体才上升到纯粹自在的阶段,即自由的阶段。总的看来,人是很少具有目的性的生物。在他生存的一端,他追随着盲目的本能,该本能再也不像在动物身上那样具有普遍的合目的性,它有偏差,却没有方向,并且由于我们的目的论所提供的手段而变得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在另一端,他对所有的目的论都毫不在乎。在他那里,这种目的论现在正介于那两极之间——脱离目的论的最低和最高程度——并且它只有通过扩大数量和日趋精美,才能引起关于人是有目的性的生物的幻想。只要他还是这种生物,那他就没有自由,就只能受制于某种特殊的机械论。作为单纯的本能生物我们是自由的,因为在那里所有反抗都已销声匿迹,我们却按照自己的法则生活着。我们在理想的王国里是自由的,而目的论就在这一王国面前寿终正寝。合目的性的领地就是人类本质的中间地带,这就恰似它在各个行动系列中占据着意图与结果之间的中间范围那样。
自由的对立面并非强制。因为首先,按照有机规律性的目的论,不会由于刚才所强调的取消内在的反抗,就可以把事件进程说成是强制行为。只有采取某种方式的自由本质才可以强制,关于那些受自然法则支配的自然事物得如此这般动作一说,是一种愚蠢的人神同形同性论的表现。它们的行为全是真实的。此外,根据某种强制行为的意愿,它还是必要的。这种情况把人们反抗的征兆或可能性放到了那些事物当中。更确切地说,自由的对立面是合目的性。自由绝非否定之物,它不是强制行为的缺席,而是一个全新的范畴。人类的发展一旦离开受到它内在体格约束的合目的性的以及一味往行动中延伸的阶段,就上升为这种全新的范畴。自由并非取消开始期,而是取消终止期。因此,才在艺术、科学、道德和真正的虔诚中有了关于自由的印象,也才有了对因果关系的毫无异议。
下面几页应当密切注视这种解放的实施,一直到它有一个基本的轮廓为止。我在开场白中就把这种实施看成是两个领域:幸福论领域和**领域。它们原来都交织到生命的目的论中,想要永不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