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冠宇、蔡华伟等人则补充了更多在海外发行成功的电视剧,如《步步惊心》《何以笙箫默》《琅琊榜》《芈月传》等。《甄嬛传》更于2015年成功落户美国,这些成绩无疑彰显出国内电视剧无论从内容还是运营上都有着明显的进步。作者认为,“借助这些反映中国历史文化的热门影视作品,会让世界对中国有更新、更全面的认识,并以此打通文化上的沟通渠道,创建与开启和世界交流的窗口”。周根红则从建构理论的角度,解读了中国电视剧在海外传播时推广的形象。该学者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在其中确实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孙冰和袁巍则从经济运作、企业运营的角度解释了为何近年来“出海”的国剧在数量和质量都有大幅提高,“……甚至在海外都成了话题性事件”。这位作者分析认为这个现象的出现源于“出海”的主体由“肩负国家使命的国家队”变为了大批“民营资本企业”。张子扬、李语然则探讨了在当下全媒体的环境中,中国影视剧实现“迎头赶上,弯道超车”的可能性。首先该文作者指出目前世界上影视作品和电视剧的审美趋势和制作潮流有相似之处,即模式化运作,模式化运作的背后则是高新技术、高强度剧情、新情感表述角度的相互融合,并指出目前全世界影视技术几乎趋于统一标准。因此当标准趋向一致,技术趋向一致时,“当前中国学生作业表现出来的技术气质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缩小”。
四、主要问题
(一)关于“IP”的争夺
“IP”的英文是intellectualproperty,一般可以理解为“知识产权”,现在则有更多的意义,可以理解为一种“娱乐内容的标的物”。如今,随着网络小说、网络剧的发展,“IP”在整个影视行业的地位越发的重要。
姜中介、邱月烨揭示了热门网络小说的IP在最近两年内升值迅速,“2013年,原本普遍在100万元左右的热门小说IP,在2014年年初就普遍涨到300万~500万元,到了2015年则攀升至千万元级别[15]”。同时,他认为对IP的追捧使人们忽略了作品内容的重要性,“IP概念的热炒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资本的盲目追捧,让外界认为只要是受欢迎、有热度的内容,改编成影视作品就一定能够获得成功”。王文章、王亚娜(2015)[16]一文则讲述了IP模式的运作方式。当今各大视频网站都在制订其“2016计划”,要“抢热剧、拼自制、玩硬件”。“无IP,不内容”“观众变身用户,观看就是狂欢”,各大视频网站围绕着IP的概念,正在“下一盘大棋”。黄斌[17]提及了当前企业为了应对变化,纷纷开始重新布局规划,希望在新一轮围绕IP等核心资源的竞争中,占据一个有利位置。他指出目前IP正在加快产业融合,一方面它使各个文化娱乐融为一体,另一方面使各个相关产业围绕IP这个节点形成一个“泛娱乐”产业。
(二)电视剧转型和创新问题
随着“80后”“90后”成为电视剧观众队伍中的新生消费力量,维持旧有的创作思路难以抓住这些有着众多名号的年青一代。因此,电视剧的题材、风格、创作模式、运营思路随时随地都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人民日报》文教周刊的评论《2016文化热点看什么》指出,“随着与互联网相伴成长的一代观众的文化消费能力越来越强”,电视剧中将增加一些年轻演员的身影,将更加倾向娱乐化而不是严肃的思考。2015年的热剧《琅琊榜》《花千骨》和《伪装者》则是这一点最好的佐证。该文认为电视剧正在从“中老年人专属娱乐”转向吸引更多年轻观众的回归,这就需要考虑到年青一代观众的喜好后“因地制宜”,并表示在互联网时代下,每一个领域都必须经历的转型,从平台、渠道到内容,谁失去了最具消费活力的观众,谁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机遇。
五、热点理论研讨
(一)剧本的原创和改编
影视作品中,剧本的地位无疑很重要,而剧本的原创性与改编成功与否一直是一个比较值得关注的学术话题。李准以电视剧《大秧歌》为例,探讨传奇叙事方式的创新,即内容出奇出新、注重个体生命体验、重点布局情节悬念、大胆想象与精雕细节相结合,这“四个要素的有机融合就应当是古代传统的传奇叙事方式的基本美学品格和特征[18]”。孙宗广赞赏了电视剧《平凡的世界》对文学作品的改编,认为它已实现“在内容上对小说进行了升华和超越[19]”。比起原作,电视剧站在一个更高的历史方位、时代方位、民族方位上,对原小说的细节进行改编,使该作品更能贴近观众、更能展现那个时代国家和民族的精神面貌、使作品的历史内涵更加厚重,并值得观众反思,产生对故事中人物的同情和理解。
荆桂英[20]则以电视剧《何以笙箫默》为例,讨论了网络小说改编剧本中的问题,对比了网络小说的文本与电视剧剧本在叙事表达、叙事时空、叙事语言等方面的异同。同时,该论文提到了“视域融合”与“陌生化”两个理论。王中栋提及了另外两部由网络文学改编的电视剧《花千骨》和《琅琊榜》。通过比较、分析后,该学者肯定了这种改编的优势,也观察到其中的不足。
(二)“跨屏叙事”概念
卞芸璐结合当前时代背景下“多屏共存”“网台互动”“跨媒介的电视剧内容平移”等现象,提出在媒介移动的过程中不能“把相同内容原样‘搬运’到不同平台上”,适应媒介融合的趋势应当与跨媒介叙事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故事世界”以吸引观众。该文进而提出,单一路径组成的故事即使跨越不同的平台,也不能再吸引受众。当今“受众的思维已经具备了跨屏能力……不同的媒介并不构成勾连与理解叙事的障碍……渴望在不同媒介平台上享受新鲜的故事,但同时又希望在熟悉的故事设定下轻松进入情境,希望在不同媒介文本中都能找到可辨识的勾连线索”。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该学者提出了“跨屏叙事”的概念,即通过多个媒介协作叙事,这种叙事方式既能满足受众的需要,又是未来影视行业的发展方向。他认为“以剧为核构筑‘故事世界’”是未来电视剧的跨媒介转型的必经之路。这就要求在进行文本创作时,“构筑‘故事世界’的叙事理念,需要电视剧创作打破惯用的横向线性叙事结构,以开放性的时空设定、主辅搭配的叙事线索与网状铺开的人物关系,为跨屏叙事奠定实践基础[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