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弗洛伊德学派最近竭力强调的“压抑”现象也提供了内在感知假象的一个一般根源;主张审慎地对待这一学派的理论和语言,自然也落入了这种可疑的理论的罗网。在此,我们并不把“压抑”理解为一种因果假设,而是理解为一种经常出现在内在感知行动中的事实上的现象。它存在于对想象、感觉与欲求、爱与恨的忽视行为之中;这种忽视是内在的、冲动性的,而这些冲动一旦被充分感知,将会遭到否定性的价值判断(要么是自身“良心”的价值判断,要么是根据我们认可的规则法典而作出的社会性价值判断)。将这一现象仅局限于先前体验的回忆,就大错特错了。回忆只不过为这种现象提供了一块特别赋于成效的领域。在当下体验的内在感知里,也有这种现象。在压抑时,体验虽然存在,但却未被看到,而且,在自觉的意愿行动中,体验并未被改变,而只是被冲动性地排除于视界之外;因此,“压抑”与所有“伦理的自我控制”不同;这就是说,“压抑”与对所见体验施加的任何故意刁难和压制严格地不同:这时,人们会问:既然如此,“压抑”怎么可能出现?为了能把体验“压抑”出去,难道必须从内心里不对体验进行感知吗?我在这里提请注意先前所述:如果说体验本身,特别是“冲动性”欲求或感觉、恨与爱所“指向”的内容还没有出现,那么,此时内在感知可以说已经嗅到了一种体验、一种感觉冲动或欲求冲动的价值馨香;那种将体验从内在感知边界逐出的冲动性活动已经在对这一首先出现的冲动价值作出反应。这样,体验不仅依旧进不了判断域(体验即使被完全感知,也常常出现不对该体验作任何判断的情况),而且进不了内在感知本身的领域。如果体验确已被感知,而骄傲、羞愧、义务动机之类在同体验所内在的倾向争斗,体验的作用又在表达活动或行动中受阻,发挥不出来,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这是些实际的心理过程;它们同内在假象毫不相干。在出现压抑时,恰恰并不导致这种实际的动机冲突,因为羞愧、骄傲、恐惧、害怕或别的什么都是压抑的根由;这里没有限制体验或阻碍体验继续扩展,而只是阻止对体验的感知。[31]因而,体验恰恰能通过这些不由自主的对抗力、通过伦理方面的自我控制而确实更加无所阻碍地扩展开来。所以,体验的活动路线从正视敌对事物的伦理性自我控制与实际的动机抗争(在这场抗争中,对抗体验的力总是胜利者)以及那种叫作“压抑”的无视行为这三者之间穿越的边界路线;这条路线是明显的。
出现在对先前体验的回忆中的“压抑”同样明显地与所有通常的“遗忘”以及实在的回忆假象不同。在通常的回忆缺损那里,缺损的出现是无规则的;但在这里,缺损始终保持某个意味深长的方向,这个方向与个人的某种完全确定的“兴趣”、“欲求”或“抗欲求”相符;所以,我们有权让个人为这类“遗忘”负责。与只因为再现机理受干扰而无法回忆的东西相比,被压抑的东西能更轻易地重新进入豁亮的回忆域。在压抑性回忆行动中,再现机理并未受到干扰,正如外在视觉器官的机理以及与其刺激相应的感受机理在出现神经症盲或神经症视野狭窄症时并未受到干扰一样。的确,受压抑的体验甚至还经常地“再现”。体验不是“死的”,而是“活生生的”;体验继续对内在感知给予的东西产生作用,而且其作用直透入内;它只是“在回忆时”未被“见到”罢了。这一点也必须特别地加以理解。“在某一确定方向上还有着什么东西”是在价值特质上低下、卑劣、可恶和寡德的,但那究竟是什么,却未被见到;[32]这种情况,就个人而言,无疑还是清楚的。
压抑须同实在的回忆假象分开。当出现实在的回忆假象时,不仅体验未被看见,而且还有另一体验出现在原有体验的位置。实在的回忆假象还必须与对所回忆事物和缺损性再现作出的错误判断完全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