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特殊教育的萌芽、产生与发展过程中,教会与教会人士扮演着主要角色。19世纪中后期,大批西方传教士进入我国。除了进行传教之外,他们在教育、医疗、科技等方面也进行了西学东渐的积极尝试。据相关史料记载,1835年,中国澳门就有外国传教士招收盲童入学接受教育的教育活动。但由于只是个别盲童,并且进入的不是专门盲校而是普通学校,所以教育界公认的中国第一所盲校的创立要算到1874年。这一年来自英国的传教士威廉·穆瑞(1843—1911)在北京正式创办“瞽叟通文馆”(后几经改名,即今北京市盲人学校前身)。第一所聋校是来自美国的传教士米尔斯夫妇1887年于山东登州(今蓬莱)创办的“启喑学馆”(后经搬迁与改名,即今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从1874年第一所盲校、1887年第一所聋校相继在中国创办起,直至1911年清政府被推翻,在中国境内创办的盲校、聋校共有10多所,但全部是外国传教士创办的。教职员主要是外国人,偶尔有中国人参与辅助教学与管理。这些学校主要有北京“瞽叟通文馆”(盲校,1874),山东“启喑学馆”(聋校,1887),湖北“汉口训盲书院”(盲校,1888),台湾“台南训瞽堂”(盲校,1891),广东“明心书院”(盲校,1892),上海“法国天主堂圣母院附设聋哑学校”(聋校,1894),辽宁“私立奉天瞽目重明女子学校”(盲校,1902),湖南“长沙瞽女院”(盲校,1908)。上述这些学校虽然后来历经改名、搬迁或停办、复办,但源远流长,一脉长存,成为目前各地仍在办学的特殊教育学校的源头与前身(其间另有几所盲校、聋校,因学校特性不强,师生很不稳定,办学时断时续,以慈善救济福利为主,且只是零星见于史料,此处不再赘述)。
清末,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全部由外国教会、外国传教士创办,这一现象引起我国有识之士极大关注与深刻反思。民族觉醒自强,教育主权独立,民生平等自立,民智开化发展,这些思想开始不断萌发壮大,其中张謇以其清末状元和著名实业家、教育家的身份,开启了他特殊教育本土开拓的伟大实践:1903年先后在山东烟台、日本东京专门实地参观盲哑学校;1907年专门给时任江苏省按察使的朱姓官员写信请求他支持创办一所盲哑学校,结果石沉大海;1911年再度前往山东烟台考察聋校;1912年发动募捐,启动盲哑学校筹建;1913年购地4000平方米作为学校校址;1914年启动校舍建设;1915年创办盲哑师资培训班。1916年11月25日,中国人自己创办、自己教学、自己管理的第一所盲哑合校——通州狼山私立盲哑学校在南通诞生。该校有学生8人,教师11人。张謇自己亲任学校校长,直至1926年去世。
张元济在1910年进行了一次环球教育考察。当时欧美发达的特殊教育深深影响了这位清末进士、出版家、教育家。此后他“昌明教育生平愿”。特殊教育成为他教育出版人生中一份特殊的牵挂,一份特殊的情怀:他多次发表谈话与文章,呼吁全社会关注特殊教育;多年坚持为上海市盲童学校捐款;多年坚持录用聋哑学校毕业生来商务印书馆工作;策划批准出版多部特殊教育专著。他还终身收藏一套1910年从德国购回的盲用几何教具模型。
蔡元培作为清末到民国这一社会重大转型时期我国新式教育的奠基人与开拓者,对特殊教育也有卓著的贡献:1912年他以民国首任教育总长身份制定公布的《小学校令》首次将盲聋哑教育列入国民教育体系,历史性地奠定了特殊教育在现代教育体系中的基础。1914年北洋政府颁发的《修正教育部官制》沿袭对应《小学校令》里的相关规定,明确“盲哑学校及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事项”由普通教育司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