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范式的特殊教育滥觞于16世纪的欧洲。14世纪到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8世纪法国大革命,19世纪德国产业革命,欧洲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自由、平等、博爱思想与人权意识逐步形成。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理学、医学、解剖学的进步,使人们对身体残疾有了更科学、更符合情理的解释,进而在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方面有了高度重视与基本共识,在对残疾人进行教育的方法方面进行了艰难的探索,并取得了有效的成果。波内特(1579—1633年)、洛克(1632—1704年)、卢梭(1712—1778年)、狄德罗(1713—1784年)等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在推动特殊教育方面都做出了贡献,发表了许多关于盲人、聋人接受教育的重要文章。得道多助,大势所趋,特殊教育终于在欧洲经过生根开花结出了硕果。1760年法国人莱披(也译莱佩,1712—1789年)在巴黎开办了国立巴黎聋校。他还初步创立了聋教育的手势体系,完成了教育专著《教育聋哑人的手势手法》。国立巴黎聋校是世界教育史上第一所教育学意义上的、近代范式的特殊教育学校。1784年,同样在巴黎,另一个法国人阿维(也译阿羽伊,1745—1822年)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盲校。他的教育目标是通过实践和理论教育让失去光明的人们从事某种职业,实现自己的经济独立。该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学生很快从30人发展到100多人。阿维的教育专著《盲人教学笔记》代表着盲人教育体系的初步建立。在聋校、盲校相继创立之后,人们对智障人的教育也开始了实践探索。法国人依塔德(1774—1838年)是世界教育史上第一位有目的、有系统地进行智障儿童教育探索与实践的教育专家。1837年法国人西昆(也译谢根,生卒年不详)在巴黎创办了世界上首个智障学校。至此,经过艰难探索,近代范式的特殊教育的三种主要类型,即盲教育、聋教育、智障教育,终于得以萌芽、产生与发展,进而从欧洲向亚洲、美洲推展与延伸。
